公安部爱钱帮非法集资网上报案截止日期2019年3月27日,再次提醒!

By | 2019年2月22日

公安部网上登记链接 http://ecidcwc.mps.gov.cn

请大家尽快登记,已经在各地经侦已经报过案的也需要再登记,报案截止登记日期2019年3月27日 (需先注册后填写,具体查看以删公安部发布的链接)

针对现在爱钱帮已出现各个资产端老赖,无法正常兑付的情况,请大家务必团结起来,报案登记!

别再纠结报案会不会影响回款等其他问题,去年底律师已经非常明确通知大家尽快提交信息!

以下是东城经侦发布的信息:

强烈建议委托人,尽快在公安登记平台申报投资债权,否则无法参与返还查扣爱钱帮财产的分配,虽然能分到多少不确定。

在受害人名单里才会参与分配返还。主动报案时或者立案后的协查时都可以登记资料,移交检察院提起诉讼前也可以补缴资料,到判决生效后就无法再补充名单了。

附东城公安的公告:

公安机关正在办理北京爱钱帮财富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爱钱帮”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该案涉及投资人多、地域广泛、数据量巨大。为有利于公安机关及早准确查清事实、确认投资人合法权益、依法处置,请投资人如实、全面登记身份及投资信息。现就北京爱钱帮财富科技有限公司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平台及网址: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爱钱帮案件窗口),网址:http://ecidcwc.mps.gov.cn。
二、登记期限:2018年9月28日至2019年3月27日。
三、登记人员范围:投资“爱钱帮”相关理财产品的投资人。
四、登记内容:投资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及投资的具体信息(详见平台该案登记事项)。
五、登记及核对时效:登记期限结束前,投资人可对登记信息进行更正和补充。
六、注意事项:
1、请投资人在本平台及时、全面、如实登记,避免因不登记、延迟登记、不全面准确登记而影响自己及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2、为便于系统统计、准确核对、提高效率,建议此前已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资人也在网上登记信息
3、公安机关如需就有关事项与投资人电话联系沟通时,将主动提供投资人网上登记的申报编号(此编号信息由公安机关及申报人掌握),以供投资人核对;
4、请投资人注意防范电信诈骗,公安机关联系投资人时不会在电话、短信中要求提供申报编号及其他个人隐私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5、故意编造虚假信息登记,干扰公安机关办案、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对投资人给予的协助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2018年9月28日

27 thoughts on “公安部爱钱帮非法集资网上报案截止日期2019年3月27日,再次提醒!

  1. 孙丽

    爱钱帮案件犯罪线索及诉求书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我们是爱钱帮案件受害人,现向贵院反映爱钱帮平台负责人、股东、资产端、爱车帮及其加盟商犯罪问题线索,热切期盼检察院能够严肃对待案情,认真审核甄别,还原事实真相,查清资金流向,依法惩治罪犯,全力追赃挽损,为受害群众主持公道,为社会公平主持正义!
    一、问题线索:
    1、爱钱帮前任董事长张培峰涉嫌犯有虚假出资罪。张培峰是爱钱帮B轮融资方,2017年7月,他以“个人身份”投资5亿元,在爱钱帮持股比例占到70%,成为爱钱帮最大股东,并任董事长。但我们从多方了解到,其5亿融资款并未全部到位。其行为涉嫌构成虚假出资罪。请检察院查清张培峰所谓5亿融资款去向,并依法追缴,作为平台优先返还受害群众的出借款。
    2、爱钱帮现任董事长陆复斌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爱钱帮平台在2018年7月初,高调宣称,陆复斌携3亿个人资金“豪礼”加入B+轮融资,入主爱钱帮,占股42%,接替张培峰任董事长。2018年7月19日陆复斌突然宣布撤出融资计划,不再担任爱钱帮任何职务,此行为没有经过董事会开会研究,没有在工商局备案变更,应为无效。至今,陆复斌3亿元资金去向不明。如果3亿资金没有到位,或3亿资金到位后又被陆复斌私自撤回,则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另外,有媒体报道,张培峰已把陆复斌出资购买张培峰个人股份的3亿资金拿走,张培峰在爱钱帮占股已成为28%。请检察院查清陆复斌所谓3亿元B+轮融资款去向,是否属于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如果该3亿资金已被张培峰拿走,应依法追缴,并优先返还受害群众。
    3、深圳优卡与优速两公司与张培峰关系密切,其巨额待偿资金去向不明。爱钱帮官网显示,债权转让项目区内,消费金融项目的债权回购方,均为深圳优卡南方能源有限公司,而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深圳市森然大实业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张培峰曾在2014年6月16日前,任森然大实业公司的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目前,深圳优卡待偿资金4.26亿元,但是其诉前返还资金接近枯竭,该笔资金去向与张培峰有没有关系?以张奇的名义,由深圳优卡能源和深圳优速物流两个公司担保、从平台借出的5.66亿元资金究竟去了哪里?应予彻底查清,依法予以追偿。
    4、爱车帮虚假标众多,不良资产偿还难度大,爱钱帮爆雷前紧急剥离爱车帮,疑似剥离不良资产。爱钱帮所属的全资子公司爱车帮,2018年7月11日,在平台爆雷前几天,被剥离卖掉,该行为是否属于转移不良资产?爱车帮业务经理叶天宇所言:陆复斌以“资产与资金剥离,推动爱钱帮公司上市”为由,指示爱车帮工作人员立即办理爱车帮工商变更手续。该言论是否属实,陆复斌对爱车帮剥离是否负有责任,其剥离的真正意图是什么?检察院应予查清。
    5、l计划是爱车帮自融诈骗的铁证。2017年12月1日,爱钱帮平台正式上线了一款“蓄谋已久”的新产品——“l计划”。宣称该产品最大特点是“安全合规、高效透明、便捷省心”,是一款可以集自动智能投标、循环出借、到期转让退出等服务为一体的理财得力助手,是所有爱钱帮人在凛凛冬日为用户奉上的一份厚礼。而打开平台与出借人签订的l计划协议,却发现没有借款人的任何信息,该借款是由平台自主匹配,究竟把钱借给了谁?借了没有?借了多少?不得而知。值得关注的是,在平台爆雷后,平台又急忙拆分l计划,其后果直接导致出借人所借出的资金,被拆分的七零八落;有些合同本是2017年签署,但是法人签字却是李青妮,而李青妮是在2018年7月才任平台法人;资产端元源普慧公司名下有6000万待偿资金被张冠李戴,现查明其中2900多万属于山西君和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其中1000多万资金属于借款人提前还款,早已还清,但平台仍显示没有还款,有1000多万至今没有着落。由以上事实,可以断定,平台所谓l计划实质是一场大骗局,是强迫出借人对爱钱帮平台充分信任基础之上而签订的单方“协议”,是赤裸裸的合同诈骗,是明目张胆的平台自融、自建资金池的铁证,也因此给出借人造成重大损失。检察院应据此认定爱钱帮案件及犯罪嫌疑人犯有集资诈骗罪,应以集资诈骗罪定性、立案起诉。
    6、债权转让协议是违反合同法和担保法的欺诈协议。爱车帮所属27个加盟商共计待偿资金3.9亿,其与出借人所签协议均为债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债权转让人与担保公司有密切关联,疑为都是该担保公司,这是违反担保法的自担保行为,经查其所谓债权转让标大为虚构,子虚乌有,其行为严重违反合同法规定,已构成合同诈骗。目前27家担保公司加盟商大都拒绝诉前返还或返还极少,疑似资金去向不明。请检察院对平台、担保公司和债权出让人依法调查,查清事实真相,搞清资金流向,依法追偿。
    7、北京优品聚众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台待偿资金3520多万元,该公司大都以公司负责人王一的亲戚薛秋香的名义,与出借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中没有借款人任何信息显示,他们却以借款人借款催收难为由加害于出借人,其性质与爱车帮担保公司类同,涉嫌构成合同诈骗和违反担保法有关规定。检察院应依法调查平台、王一和岳秋香,以查清事实,依法追偿所欠资金。
    8、资产端轮动公司,以多个不同的担保公司做担保从平台借款4100多万元,该轮动公司与犯罪嫌疑人王吉涛有密切关联,且从多个平台借款超过10亿元,目前,其诉前返还资金几近枯竭。请检察院查清所有担保公司与轮动公司的关系和交易内幕,认定担保公司的法定担保连带责任,查清从平台所借资金真正去向,予以追偿。
    9、其他资产端如元源普慧、多信、蒲公英等公司承认在平台所签资金,但以催收难为由,诉前返还进度缓慢,状况不断出现。请检察院深入了解情况,督促有关方面采取措施,督导返还。
    二、我们的主要诉求:
    人民检察院是人民利益的坚定维护者,是人民群众的保护神,是代表国家同一切损害人民利益的不法分子做斗争的忠诚卫士。鉴于爱钱帮案件案涉金额巨大,受害群众众多的现实以及平台责任人、股东繁多,更替频繁,资产端情况复杂,犯罪手法恶劣、隐蔽、多样,给受害人造成生活上的巨大影响和精神上难以抚平的重大创伤的事实。我们强烈要求:
    1、必须查清所有资金流向。资金流向是还原事实真相,查清犯罪事实的基本依据,是返还受害人出资款的根本保证,司法机关办案应认真执行“两高一部”的明确指示,以查清资金流向为着力点,排除万难,理清流水,明确大家的钱究竟去了哪里?应由谁返还?分别返还多少?
    2、坚决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为受害群众追赃挽损是司法机关办理p2p案件最主要目标之一,也是广大受害群众热切盼望的全部希望之所在。我们衷心地恳求检察院在办理此案时要以追赃挽损为最高目标,协同经侦和法院一道,倾听受害群众之呼声,深解受害群众之苦难,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让所有参与侵吞人民群众血汗钱的不法分子和借钱不还的失信老赖,全部吐出本属于我们的血汗钱,对于因资金去向不明部分责令平台负责人、历任董事长、法人、各股东、股东企业负责兜底补偿。
    3、改定爱钱帮案件由非法吸收公众财产罪为集资诈骗罪。司法机关确定案件性质,应以犯罪事实、犯罪目的和给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金额大小依法定性,爱钱帮案件无论从平台自身自融、l计划合同欺骗还是从各资产端尤其是具有债权转让标的资产端或加盟商、担保公司的合同欺骗,都能判定,其中具备集资诈骗的定性标准,应改定集资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严惩。
    此致,

    Reply
  2. 孙连华

    爱钱帮平台是典型诈骗行为,骗取老百姓的血汗钱据为己有。

    Reply
    1. 张岚

      爱钱帮案件犯罪线索及诉求书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我们是爱钱帮案件受害人,现向贵院反映爱钱帮平台负责人、股东、资产端、爱车帮及其加盟商犯罪问题线索,热切期盼检察院能够严肃对待案情,认真审核甄别,还原事实真相,查清资金流向,依法惩治罪犯,全力追赃挽损,为受害群众主持公道,为社会公平主持正义!
      一、问题线索:
      1、爱钱帮前任董事长张培峰涉嫌犯有虚假出资罪。张培峰是爱钱帮B轮融资方,2017年7月,他以“个人身份”投资5亿元,在爱钱帮持股比例占到70%,成为爱钱帮最大股东,并任董事长。但我们从多方了解到,其5亿融资款并未全部到位。其行为涉嫌构成虚假出资罪。请检察院查清张培峰所谓5亿融资款去向,并依法追缴,作为平台优先返还受害群众的出借款。
      2、爱钱帮现任董事长陆复斌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爱钱帮平台在2018年7月初,高调宣称,陆复斌携3亿个人资金“豪礼”加入B+轮融资,入主爱钱帮,占股42%,接替张培峰任董事长。2018年7月19日陆复斌突然宣布撤出融资计划,不再担任爱钱帮任何职务,此行为没有经过董事会开会研究,没有在工商局备案变更,应为无效。至今,陆复斌3亿元资金去向不明。如果3亿资金没有到位,或3亿资金到位后又被陆复斌私自撤回,则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另外,有媒体报道,张培峰已把陆复斌出资购买张培峰个人股份的3亿资金拿走,张培峰在爱钱帮占股已成为28%。请检察院查清陆复斌所谓3亿元B+轮融资款去向,是否属于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如果该3亿资金已被张培峰拿走,应依法追缴,并优先返还受害群众。
      3、深圳优卡与优速两公司与张培峰关系密切,其巨额待偿资金去向不明。爱钱帮官网显示,债权转让项目区内,消费金融项目的债权回购方,均为深圳优卡南方能源有限公司,而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深圳市森然大实业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张培峰曾在2014年6月16日前,任森然大实业公司的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目前,深圳优卡待偿资金4.26亿元,但是其诉前返还资金接近枯竭,该笔资金去向与张培峰有没有关系?以张奇的名义,由深圳优卡能源和深圳优速物流两个公司担保、从平台借出的5.66亿元资金究竟去了哪里?应予彻底查清,依法予以追偿。
      4、爱车帮虚假标众多,不良资产偿还难度大,爱钱帮爆雷前紧急剥离爱车帮,疑似剥离不良资产。爱钱帮所属的全资子公司爱车帮,2018年7月11日,在平台爆雷前几天,被剥离卖掉,该行为是否属于转移不良资产?爱车帮业务经理叶天宇所言:陆复斌以“资产与资金剥离,推动爱钱帮公司上市”为由,指示爱车帮工作人员立即办理爱车帮工商变更手续。该言论是否属实,陆复斌对爱车帮剥离是否负有责任,其剥离的真正意图是什么?检察院应予查清。
      5、l计划是爱车帮自融诈骗的铁证。2017年12月1日,爱钱帮平台正式上线了一款“蓄谋已久”的新产品——“l计划”。宣称该产品最大特点是“安全合规、高效透明、便捷省心”,是一款可以集自动智能投标、循环出借、到期转让退出等服务为一体的理财得力助手,是所有爱钱帮人在凛凛冬日为用户奉上的一份厚礼。而打开平台与出借人签订的l计划协议,却发现没有借款人的任何信息,该借款是由平台自主匹配,究竟把钱借给了谁?借了没有?借了多少?不得而知。值得关注的是,在平台爆雷后,平台又急忙拆分l计划,其后果直接导致出借人所借出的资金,被拆分的七零八落;有些合同本是2017年签署,但是法人签字却是李青妮,而李青妮是在2018年7月才任平台法人;资产端元源普慧公司名下有6000万待偿资金被张冠李戴,现查明其中2900多万属于山西君和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其中1000多万资金属于借款人提前还款,早已还清,但平台仍显示没有还款,有1000多万至今没有着落。由以上事实,可以断定,平台所谓l计划实质是一场大骗局,是强迫出借人对爱钱帮平台充分信任基础之上而签订的单方“协议”,是赤裸裸的合同诈骗,是明目张胆的平台自融、自建资金池的铁证,也因此给出借人造成重大损失。检察院应据此认定爱钱帮案件及犯罪嫌疑人犯有集资诈骗罪,应以集资诈骗罪定性、立案起诉。
      6、债权转让协议是违反合同法和担保法的欺诈协议。爱车帮所属27个加盟商共计待偿资金3.9亿,其与出借人所签协议均为债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债权转让人与担保公司有密切关联,疑为都是该担保公司,这是违反担保法的自担保行为,经查其所谓债权转让标大为虚构,子虚乌有,其行为严重违反合同法规定,已构成合同诈骗。目前27家担保公司加盟商大都拒绝诉前返还或返还极少,疑似资金去向不明。请检察院对平台、担保公司和债权出让人依法调查,查清事实真相,搞清资金流向,依法追偿。
      7、北京优品聚众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台待偿资金3520多万元,该公司大都以公司负责人王一的亲戚薛秋香的名义,与出借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中没有借款人任何信息显示,他们却以借款人借款催收难为由加害于出借人,其性质与爱车帮担保公司类同,涉嫌构成合同诈骗和违反担保法有关规定。检察院应依法调查平台、王一和岳秋香,以查清事实,依法追偿所欠资金。
      8、资产端轮动公司,以多个不同的担保公司做担保从平台借款4100多万元,该轮动公司与犯罪嫌疑人王吉涛有密切关联,且从多个平台借款超过10亿元,目前,其诉前返还资金几近枯竭。请检察院查清所有担保公司与轮动公司的关系和交易内幕,认定担保公司的法定担保连带责任,查清从平台所借资金真正去向,予以追偿。
      9、其他资产端如元源普慧、多信、蒲公英等公司承认在平台所签资金,但以催收难为由,诉前返还进度缓慢,状况不断出现。请检察院深入了解情况,督促有关方面采取措施,督导返还。
      二、我们的主要诉求:
      人民检察院是人民利益的坚定维护者,是人民群众的保护神,是代表国家同一切损害人民利益的不法分子做斗争的忠诚卫士。鉴于爱钱帮案件案涉金额巨大,受害群众众多的现实以及平台责任人、股东繁多,更替频繁,资产端情况复杂,犯罪手法恶劣、隐蔽、多样,给受害人造成生活上的巨大影响和精神上难以抚平的重大创伤的事实。我们强烈要求:
      1、必须查清所有资金流向。资金流向是还原事实真相,查清犯罪事实的基本依据,是返还受害人出资款的根本保证,司法机关办案应认真执行“两高一部”的明确指示,以查清资金流向为着力点,排除万难,理清流水,明确大家的钱究竟去了哪里?应由谁返还?分别返还多少?
      2、坚决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为受害群众追赃挽损是司法机关办理p2p案件最主要目标之一,也是广大受害群众热切盼望的全部希望之所在。我们衷心地恳求检察院在办理此案时要以追赃挽损为最高目标,协同经侦和法院一道,倾听受害群众之呼声,深解受害群众之苦难,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让所有参与侵吞人民群众血汗钱的不法分子和借钱不还的失信老赖,全部吐出本属于我们的血汗钱,对于因资金去向不明部分责令平台负责人、历任董事长、法人、各股东、股东企业负责兜底补偿。
      3、改定爱钱帮案件由非法吸收公众财产罪为集资诈骗罪。司法机关确定案件性质,应以犯罪事实、犯罪目的和给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金额大小依法定性,爱钱帮案件无论从平台自身自融、l计划合同欺骗还是从各资产端尤其是具有债权转让标的资产端或加盟商、担保公司的合同欺骗,都能判定,其中具备集资诈骗的定性标准,应改定集资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严惩。
      此致,

      Reply
  3. 李静

    关于提供爱钱帮案件犯罪线索及受害人诉求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警察:
    我们是爱钱帮案件受害人,现向贵经侦反映爱钱帮平台负责人、股东、资产端、爱车帮及其加盟商犯罪问题线索,热切期盼检察院能够严肃对待案情,认真审核甄别,还原事实真相,查清资金流向,依法惩治罪犯,全力追赃挽损,为受害群众主持公道,为社会公平主持正义!
    一、问题线索:
    1、爱钱帮前任董事长张培峰涉嫌犯有虚假出资罪。张培峰是爱钱帮B轮融资方,2017年7月,他以“个人身份”投资5亿元,在爱钱帮持股比例占到70%,成为爱钱帮最大股东,并任董事长。但我们从多方了解到,其5亿融资款并未全部到位。其行为涉嫌构成虚假出资罪。请检察院查清张培峰所谓5亿融资款去向,并依法追缴,作为平台优先返还受害群众的出借款。
    2、爱钱帮现任董事长陆复斌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爱钱帮平台在2018年7月初,高调宣称,陆复斌携3亿个人资金“豪礼”加入B+轮融资,入主爱钱帮,占股42%,接替张培峰任董事长。2018年7月19日陆复斌突然宣布撤出融资计划,不再担任爱钱帮任何职务,此行为没有经过董事会开会研究,没有在工商局备案变更,应为无效。至今,陆复斌3亿元资金去向不明。如果3亿资金没有到位,或3亿资金到位后又被陆复斌私自撤回,则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另外,有媒体报道,张培峰已把陆复斌出资购买张培峰个人股份的3亿资金拿走,张培峰在爱钱帮占股已成为28%。请检察院查清陆复斌所谓3亿元B+轮融资款去向,是否属于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如果该3亿资金已被张培峰拿走,应依法追缴,并优先返还受害群众。
    3、深圳优卡与优速两公司与张培峰关系密切,其巨额待偿资金去向不明。爱钱帮官网显示,债权转让项目区内,消费金融项目的债权回购方,均为深圳优卡南方能源有限公司,而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深圳市森然大实业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张培峰曾在2014年6月16日前,任森然大实业公司的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目前,深圳优卡待偿资金4.26亿元,但是其诉前返还资金接近枯竭,该笔资金去向与张培峰有没有关系?以张奇的名义,由深圳优卡能源和深圳优速物流两个公司担保、从平台借出的5.66亿元资金究竟去了哪里?应予彻底查清,依法予以追偿。
    4、爱车帮虚假标众多,不良资产偿还难度大,爱钱帮爆雷前紧急剥离爱车帮,疑似剥离不良资产。爱钱帮所属的全资子公司爱车帮,2018年7月11日,在平台爆雷前几天,被剥离卖掉,该行为是否属于转移不良资产?爱车帮业务经理叶天宇所言:陆复斌以“资产与资金剥离,推动爱钱帮公司上市”为由,指示爱车帮工作人员立即办理爱车帮工商变更手续。该言论是否属实,陆复斌对爱车帮剥离是否负有责任,其剥离的真正意图是什么?检察院应予查清。
    5、l计划是爱钱帮自融诈骗的铁证。2017年12月1日,爱钱帮平台正式上线了一款“蓄谋已久”的新产品——“l计划”。宣称是爱钱帮人在凛凛冬日为用户奉上的一份厚礼。而打开平台与出借人签订的l计划协议,却发现没有借款人的任何信息,该借款是由平台自主匹配,究竟把钱借给了谁?借了没有?借了多少?不得而知。值得关注的是,在平台爆雷后,平台又急忙拆分l计划,其后果直接导致出借人所借出的资金,被拆分的七零八落;有些合同本是2017年签署,但是法人签字却是李青妮,而李青妮是在2018年7月才任平台法人;资产端元源普慧公司名下有6000万待偿资金,据该公司负责人曹志伟讲是被张冠李戴,现查明其中2900多万属于山西君和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其中1000多万资金属于借款人提前还款,早已还清,但平台仍显示没有还款,有1000多万至今没有着落。由以上事实,可以看到,平台所谓l计划实质是一场大骗局,是强迫出借人对爱钱帮平台充分信任基础之上而签订的单方“协议”,是赤裸裸的合同诈骗,是明目张胆的平台自融、自建资金池的铁证,也因此给出借人造成重大损失。检察院应据此认定爱钱帮案件及犯罪嫌疑人犯有集资诈骗罪,应以集资诈骗罪定性、立案起诉。
    6、债权转让协议是违反合同法和担保法的欺诈协议。爱车帮所属27个加盟商共计待偿资金3.9亿,其与出借人所签协议均为债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债权转让人与担保公司有密切关联,疑为都是该担保公司,这是违反担保法的自担保行为,经查其所谓债权转让标大为虚构,子虚乌有,其行为严重违反合同法规定,已构成合同诈骗。另外,爱钱帮爆雷后平台与各资产端对账显示,账目金额差距较大,有的甚至不承认借款,从与陕西海纳的对账中发现,打到海纳员工也是放贷人张宇个人账户上的钱,回流到爱车帮总经理林博涵和栗建生等个人账户,这也说明所谓债权转让标根本不存在。目前,27家担保公司加盟商大都拒绝诉前返还或返还极少,疑似资金去向不明。请检察院对平台、担保公司和债权出让人依法调查,查清事实真相,搞清资金流向,依法追偿。
    7、优品的犯罪事实。北京优品聚众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台待偿资金3520多万元,该公司大都以公司负责人王一的亲戚岳秋香的名义,与出借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中没有借款人任何信息显示,他们却以借款人借款催收难为由加害于出借人,其性质与爱车帮担保公司类同,涉嫌构成合同诈骗和违反担保法有关规定。检察院应依法调查平台、王一和岳秋香,以查清事实,依法追偿所欠资金。
    8、轮动的犯罪事实。资产端轮动公司,以多个不同的担保公司做担保从平台借款4100多万元,该轮动公司与犯罪嫌疑人王吉涛有密切关联,且从多个平台借款超过10亿元,目前,其诉前返还资金几近枯竭。请检察院查清所有担保公司与轮动公司的关系和交易内幕,认定担保公司的法定担保连带责任,查清从平台所借资金真正去向,予以追偿。
    9、其他资产端的情况。如元源普慧、多信、蒲公英等公司承认在平台所签资金,但以催收难为由,诉前返还进度缓慢,状况不断出现。请检察院深入了解情况,督促有关方面采取措施,督导返还。
    10、各资产端诉前返还进展缓慢,有股东变更、恶意逃废债、转移资产的重大嫌疑。平台爆雷后,陆复斌曾与各资产端协商出台了,由各资产端分2年期、每月按先低后高的比例、来分别兑付的“兑付方案”,各资产端分别承诺承认所欠债务,表示认真按方案执行。但是,该方案兑付6个月后即今年以来,基本陷于停顿,有的表面是在兑付,实质就是以兑付为幌子,故意拖延。如轮动和车帮的资产端每月兑付0.1%,有的被害人每月收到兑付款0.15元、1元、2元,使大家受到了资产端的任意戏弄和极大侮辱。我们追踪各资产端情况,发现深圳优卡公司正在变更股东;北京爱车帮已经变更了股东和法人,把爱车帮卖给了营口的一家公司;爱车帮加盟商河北汇城变更了住址;爱车帮加盟商大连鑫盛公司楼去人空;爱车帮吉林永利公司地址查不到;爱车帮多个加盟商属于皮包公司,根本查无此人;北京优品公司多次变更住址;轮动借款合同所标注的借款方如石家庄轮动公司根本就不存在等等。这些情况都反映了各资产端有严重的逃废债迹象,必须采取果断司法措施,防止债务人携款潜逃,为后期追赃挽损带来困难、增加难度,给受害人带来更大的损失。
    二、我们的主要诉求:
    人民警察是人民利益的坚定维护者,是人民群众的保护神,是代表国家同一切损害人民利益的不法分子做斗争的忠诚卫士。鉴于爱钱帮案件案涉金额巨大,受害群众众多的现实以及平台责任人、股东繁多,更替频繁,资产端情况复杂,犯罪手法恶劣、隐蔽、多样,给受害人造成生活上的巨大影响和精神上难以抚平的重大创伤的事实。我们强烈要求:
    1、查清资金流向。资金流向是还原事实真相,查清犯罪事实的基本依据,是返还受害人出资款的根本保证,司法机关办案应认真执行“两高一部”的明确指示,以查清所有资金流向为着力点,排除万难,理清流水,明确大家的钱究竟去了哪里?应由谁返还?分别返还多少?
    2、坚决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为受害群众追赃挽损是司法机关办理p2p案件最主要目标之一,也是广大受害群众热切盼望的全部希望之所在。我们衷心地恳求检察院在办理此案时要以追赃挽损为最高目标,协同经侦和法院一道,倾听受害群众之呼声,深解受害群众之苦难,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让所有参与侵吞人民群众血汗钱的不法分子和借钱不还的失信老赖,全部吐出本属于我们的血汗钱,对于因资金去向不明部分责令平台负责人、历任董事长、法人、各股东、股东企业负责兜底补偿。
    3、明确定性诈骗。改定爱钱帮案件由非法吸收公众财产罪为集资诈骗罪。司法机关确定案件性质,应以犯罪事实、犯罪目的和给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金额大小依法定性,爱钱帮案件无论从平台自身自融、l计划合同欺骗还是从各资产端尤其是具有债权转让标的资产端或加盟商、担保公司的合同欺骗,都能判定,其中具备集资诈骗的定性标准,应改定集资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严惩。
    此致,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警察

    爱钱帮受害人签字: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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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代云凤

    爱钱帮案件犯罪线索及诉求书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我们是爱钱帮案件受害人,现向贵院反映爱钱帮平台负责人、股东、资产端、爱车帮及其加盟商犯罪问题线索,热切期盼检察院能够严肃对待案情,认真审核甄别,还原事实真相,查清资金流向,依法惩治罪犯,全力追赃挽损,为受害群众主持公道,为社会公平主持正义!
    一、问题线索:
    1、爱钱帮前任董事长张培峰涉嫌犯有虚假出资罪。张培峰是爱钱帮B轮融资方,2017年7月,他以“个人身份”投资5亿元,在爱钱帮持股比例占到70%,成为爱钱帮最大股东,并任董事长。但我们从多方了解到,其5亿融资款并未全部到位。其行为涉嫌构成虚假出资罪。请检察院查清张培峰所谓5亿融资款去向,并依法追缴,作为平台优先返还受害群众的出借款。
    2、爱钱帮现任董事长陆复斌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爱钱帮平台在2018年7月初,高调宣称,陆复斌携3亿个人资金“豪礼”加入B+轮融资,入主爱钱帮,占股42%,接替张培峰任董事长。2018年7月19日陆复斌突然宣布撤出融资计划,不再担任爱钱帮任何职务,此行为没有经过董事会开会研究,没有在工商局备案变更,应为无效。至今,陆复斌3亿元资金去向不明。如果3亿资金没有到位,或3亿资金到位后又被陆复斌私自撤回,则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另外,有媒体报道,张培峰已把陆复斌出资购买张培峰个人股份的3亿资金拿走,张培峰在爱钱帮占股已成为28%。请检察院查清陆复斌所谓3亿元B+轮融资款去向,是否属于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如果该3亿资金已被张培峰拿走,应依法追缴,并优先返还受害群众。
    3、深圳优卡与优速两公司与张培峰关系密切,其巨额待偿资金去向不明。爱钱帮官网显示,债权转让项目区内,消费金融项目的债权回购方,均为深圳优卡南方能源有限公司,而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深圳市森然大实业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张培峰曾在2014年6月16日前,任森然大实业公司的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目前,深圳优卡待偿资金4.26亿元,但是其诉前返还资金接近枯竭,该笔资金去向与张培峰有没有关系?以张奇的名义,由深圳优卡能源和深圳优速物流两个公司担保、从平台借出的5.66亿元资金究竟去了哪里?应予彻底查清,依法予以追偿。
    4、爱车帮虚假标众多,不良资产偿还难度大,爱钱帮爆雷前紧急剥离爱车帮,疑似剥离不良资产。爱钱帮所属的全资子公司爱车帮,2018年7月11日,在平台爆雷前几天,被剥离卖掉,该行为是否属于转移不良资产?爱车帮业务经理叶天宇所言:陆复斌以“资产与资金剥离,推动爱钱帮公司上市”为由,指示爱车帮工作人员立即办理爱车帮工商变更手续。该言论是否属实,陆复斌对爱车帮剥离是否负有责任,其剥离的真正意图是什么?检察院应予查清。
    5、l计划是爱车帮自融诈骗的铁证。2017年12月1日,爱钱帮平台正式上线了一款“蓄谋已久”的新产品——“l计划”。宣称该产品最大特点是“安全合规、高效透明、便捷省心”,是一款可以集自动智能投标、循环出借、到期转让退出等服务为一体的理财得力助手,是所有爱钱帮人在凛凛冬日为用户奉上的一份厚礼。而打开平台与出借人签订的l计划协议,却发现没有借款人的任何信息,该借款是由平台自主匹配,究竟把钱借给了谁?借了没有?借了多少?不得而知。值得关注的是,在平台爆雷后,平台又急忙拆分l计划,其后果直接导致出借人所借出的资金,被拆分的七零八落;有些合同本是2017年签署,但是法人签字却是李青妮,而李青妮是在2018年7月才任平台法人;资产端元源普慧公司名下有6000万待偿资金被张冠李戴,现查明其中2900多万属于山西君和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其中1000多万资金属于借款人提前还款,早已还清,但平台仍显示没有还款,有1000多万至今没有着落。由以上事实,可以断定,平台所谓l计划实质是一场大骗局,是强迫出借人对爱钱帮平台充分信任基础之上而签订的单方“协议”,是赤裸裸的合同诈骗,是明目张胆的平台自融、自建资金池的铁证,也因此给出借人造成重大损失。检察院应据此认定爱钱帮案件及犯罪嫌疑人犯有集资诈骗罪,应以集资诈骗罪定性、立案起诉。
    6、债权转让协议是违反合同法和担保法的欺诈协议。爱车帮所属27个加盟商共计待偿资金3.9亿,其与出借人所签协议均为债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债权转让人与担保公司有密切关联,疑为都是该担保公司,这是违反担保法的自担保行为,经查其所谓债权转让标大为虚构,子虚乌有,其行为严重违反合同法规定,已构成合同诈骗。目前27家担保公司加盟商大都拒绝诉前返还或返还极少,疑似资金去向不明。请检察院对平台、担保公司和债权出让人依法调查,查清事实真相,搞清资金流向,依法追偿。
    7、北京优品聚众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台待偿资金3520多万元,该公司大都以公司负责人王一的亲戚薛秋香的名义,与出借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中没有借款人任何信息显示,他们却以借款人借款催收难为由加害于出借人,其性质与爱车帮担保公司类同,涉嫌构成合同诈骗和违反担保法有关规定。检察院应依法调查平台、王一和岳秋香,以查清事实,依法追偿所欠资金。
    8、资产端轮动公司,以多个不同的担保公司做担保从平台借款4100多万元,该轮动公司与犯罪嫌疑人王吉涛有密切关联,且从多个平台借款超过10亿元,目前,其诉前返还资金几近枯竭。请检察院查清所有担保公司与轮动公司的关系和交易内幕,认定担保公司的法定担保连带责任,查清从平台所借资金真正去向,予以追偿。
    9、其他资产端如元源普慧、多信、蒲公英等公司承认在平台所签资金,但以催收难为由,诉前返还进度缓慢,状况不断出现。请检察院深入了解情况,督促有关方面采取措施,督导返还。
    二、我们的主要诉求:
    人民检察院是人民利益的坚定维护者,是人民群众的保护神,是代表国家同一切损害人民利益的不法分子做斗争的忠诚卫士。鉴于爱钱帮案件案涉金额巨大,受害群众众多的现实以及平台责任人、股东繁多,更替频繁,资产端情况复杂,犯罪手法恶劣、隐蔽、多样,给受害人造成生活上的巨大影响和精神上难以抚平的重大创伤的事实。我们强烈要求:
    1、必须查清所有资金流向。资金流向是还原事实真相,查清犯罪事实的基本依据,是返还受害人出资款的根本保证,司法机关办案应认真执行“两高一部”的明确指示,以查清资金流向为着力点,排除万难,理清流水,明确大家的钱究竟去了哪里?应由谁返还?分别返还多少?
    2、坚决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为受害群众追赃挽损是司法机关办理p2p案件最主要目标之一,也是广大受害群众热切盼望的全部希望之所在。我们衷心地恳求检察院在办理此案时要以追赃挽损为最高目标,协同经侦和法院一道,倾听受害群众之呼声,深解受害群众之苦难,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让所有参与侵吞人民群众血汗钱的不法分子和借钱不还的失信老赖,全部吐出本属于我们的血汗钱,对于因资金去向不明部分责令平台负责人、历任董事长、法人、各股东、股东企业负责兜底补偿。
    3、改定爱钱帮案件由非法吸收公众财产罪为集资诈骗罪。司法机关确定案件性质,应以犯罪事实、犯罪目的和给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金额大小依法定性,爱钱帮案件无论从平台自身自融、l计划合同欺骗还是从各资产端尤其是具有债权转让标的资产端或加盟商、担保公司的合同欺骗,都能判定,其中具备集资诈骗的定性标准,应改定集资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严惩。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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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Pingback: 网上报案截止日期2019年3月27日,还在纠结是不是要报案吗? – 信义爱钱帮

  6. 王秋英

    我是北京爱钱帮的投资者王秋英,现居深圳。本人和亲戚们曾于2016年6月开始陆陆续续在该平台投入资金,直到爱钱帮突然宣布停业,目前尚有投资余额为310178.45元(不包括亲戚的投资款5.2万+15万,合计金额512178.45)。我们被爱钱帮平台欺骗,出事后爱钱帮让我们跟借钱方之一的深圳优卡南方能源有限公司对接,并签署网上还款协议,分24期返款,并注明如果逾期不还,优卡愿意承当刑事责任。而事实上,他们在合谋用缓兵之计算计我们广大投资者。优卡还款到第五个月后就不再还款,我们多方努力毫无成效,现在只好恳请相关机构出面协调,敬请受理!真诚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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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王可馨

    爱钱帮案件犯罪线索及诉求书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我们是爱钱帮案件受害人,现向贵院反映爱钱帮平台负责人、股东、资产端、爱车帮及其加盟商犯罪问题线索,热切期盼检察院能够严肃对待案情,认真审核甄别,还原事实真相,查清资金流向,依法惩治罪犯,全力追赃挽损,为受害群众主持公道,为社会公平主持正义!
    一、问题线索:
    1、爱钱帮前任董事长张培峰涉嫌犯有虚假出资罪。张培峰是爱钱帮B轮融资方,2017年7月,他以“个人身份”投资5亿元,在爱钱帮持股比例占到70%,成为爱钱帮最大股东,并任董事长。但我们从多方了解到,其5亿融资款并未全部到位。其行为涉嫌构成虚假出资罪。请检察院查清张培峰所谓5亿融资款去向,并依法追缴,作为平台优先返还受害群众的出借款。
    2、爱钱帮现任董事长陆复斌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爱钱帮平台在2018年7月初,高调宣称,陆复斌携3亿个人资金“豪礼”加入B+轮融资,入主爱钱帮,占股42%,接替张培峰任董事长。2018年7月19日陆复斌突然宣布撤出融资计划,不再担任爱钱帮任何职务,此行为没有经过董事会开会研究,没有在工商局备案变更,应为无效。至今,陆复斌3亿元资金去向不明。如果3亿资金没有到位,或3亿资金到位后又被陆复斌私自撤回,则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另外,有媒体报道,张培峰已把陆复斌出资购买张培峰个人股份的3亿资金拿走,张培峰在爱钱帮占股已成为28%。请检察院查清陆复斌所谓3亿元B+轮融资款去向,是否属于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如果该3亿资金已被张培峰拿走,应依法追缴,并优先返还受害群众。
    3、深圳优卡与优速两公司与张培峰关系密切,其巨额待偿资金去向不明。爱钱帮官网显示,债权转让项目区内,消费金融项目的债权回购方,均为深圳优卡南方能源有限公司,而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深圳市森然大实业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张培峰曾在2014年6月16日前,任森然大实业公司的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目前,深圳优卡待偿资金4.26亿元,但是其诉前返还资金接近枯竭,该笔资金去向与张培峰有没有关系?以张奇的名义,由深圳优卡能源和深圳优速物流两个公司担保、从平台借出的5.66亿元资金究竟去了哪里?应予彻底查清,依法予以追偿。
    4、爱车帮虚假标众多,不良资产偿还难度大,爱钱帮爆雷前紧急剥离爱车帮,疑似剥离不良资产。爱钱帮所属的全资子公司爱车帮,2018年7月11日,在平台爆雷前几天,被剥离卖掉,该行为是否属于转移不良资产?爱车帮业务经理叶天宇所言:陆复斌以“资产与资金剥离,推动爱钱帮公司上市”为由,指示爱车帮工作人员立即办理爱车帮工商变更手续。该言论是否属实,陆复斌对爱车帮剥离是否负有责任,其剥离的真正意图是什么?检察院应予查清。
    5、l计划是爱车帮自融诈骗的铁证。2017年12月1日,爱钱帮平台正式上线了一款“蓄谋已久”的新产品——“l计划”。宣称该产品最大特点是“安全合规、高效透明、便捷省心”,是一款可以集自动智能投标、循环出借、到期转让退出等服务为一体的理财得力助手,是所有爱钱帮人在凛凛冬日为用户奉上的一份厚礼。而打开平台与出借人签订的l计划协议,却发现没有借款人的任何信息,该借款是由平台自主匹配,究竟把钱借给了谁?借了没有?借了多少?不得而知。值得关注的是,在平台爆雷后,平台又急忙拆分l计划,其后果直接导致出借人所借出的资金,被拆分的七零八落;有些合同本是2017年签署,但是法人签字却是李青妮,而李青妮是在2018年7月才任平台法人;资产端元源普慧公司名下有6000万待偿资金被张冠李戴,现查明其中2900多万属于山西君和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其中1000多万资金属于借款人提前还款,早已还清,但平台仍显示没有还款,有1000多万至今没有着落。由以上事实,可以断定,平台所谓l计划实质是一场大骗局,是强迫出借人对爱钱帮平台充分信任基础之上而签订的单方“协议”,是赤裸裸的合同诈骗,是明目张胆的平台自融、自建资金池的铁证,也因此给出借人造成重大损失。检察院应据此认定爱钱帮案件及犯罪嫌疑人犯有集资诈骗罪,应以集资诈骗罪定性、立案起诉。
    6、债权转让协议是违反合同法和担保法的欺诈协议。爱车帮所属27个加盟商共计待偿资金3.9亿,其与出借人所签协议均为债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债权转让人与担保公司有密切关联,疑为都是该担保公司,这是违反担保法的自担保行为,经查其所谓债权转让标大为虚构,子虚乌有,其行为严重违反合同法规定,已构成合同诈骗。目前27家担保公司加盟商大都拒绝诉前返还或返还极少,疑似资金去向不明。请检察院对平台、担保公司和债权出让人依法调查,查清事实真相,搞清资金流向,依法追偿。
    7、北京优品聚众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台待偿资金3520多万元,该公司大都以公司负责人王一的亲戚薛秋香的名义,与出借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中没有借款人任何信息显示,他们却以借款人借款催收难为由加害于出借人,其性质与爱车帮担保公司类同,涉嫌构成合同诈骗和违反担保法有关规定。检察院应依法调查平台、王一和岳秋香,以查清事实,依法追偿所欠资金。
    8、资产端轮动公司,以多个不同的担保公司做担保从平台借款4100多万元,该轮动公司与犯罪嫌疑人王吉涛有密切关联,且从多个平台借款超过10亿元,目前,其诉前返还资金几近枯竭。请检察院查清所有担保公司与轮动公司的关系和交易内幕,认定担保公司的法定担保连带责任,查清从平台所借资金真正去向,予以追偿。
    9、其他资产端如元源普慧、多信、蒲公英等公司承认在平台所签资金,但以催收难为由,诉前返还进度缓慢,状况不断出现。请检察院深入了解情况,督促有关方面采取措施,督导返还。
    二、我们的主要诉求:
    人民检察院是人民利益的坚定维护者,是人民群众的保护神,是代表国家同一切损害人民利益的不法分子做斗争的忠诚卫士。鉴于爱钱帮案件案涉金额巨大,受害群众众多的现实以及平台责任人、股东繁多,更替频繁,资产端情况复杂,犯罪手法恶劣、隐蔽、多样,给受害人造成生活上的巨大影响和精神上难以抚平的重大创伤的事实。我们强烈要求:
    1、必须查清所有资金流向。资金流向是还原事实真相,查清犯罪事实的基本依据,是返还受害人出资款的根本保证,司法机关办案应认真执行“两高一部”的明确指示,以查清资金流向为着力点,排除万难,理清流水,明确大家的钱究竟去了哪里?应由谁返还?分别返还多少?
    2、坚决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为受害群众追赃挽损是司法机关办理p2p案件最主要目标之一,也是广大受害群众热切盼望的全部希望之所在。我们衷心地恳求检察院在办理此案时要以追赃挽损为最高目标,协同经侦和法院一道,倾听受害群众之呼声,深解受害群众之苦难,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让所有参与侵吞人民群众血汗钱的不法分子和借钱不还的失信老赖,全部吐出本属于我们的血汗钱,对于因资金去向不明部分责令平台负责人、历任董事长、法人、各股东、股东企业负责兜底补偿。
    3、改定爱钱帮案件由非法吸收公众财产罪为集资诈骗罪。司法机关确定案件性质,应以犯罪事实、犯罪目的和给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金额大小依法定性,爱钱帮案件无论从平台自身自融、l计划合同欺骗还是从各资产端尤其是具有债权转让标的资产端或加盟商、担保公司的合同欺骗,都能判定,其中具备集资诈骗的定性标准,应改定集资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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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利萍

      爱钱帮案件犯罪线索及诉求书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我们是爱钱帮案件受害人,现向贵院反映爱钱帮平台负责人、股东、资产端、爱车帮及其加盟商犯罪问题线索,热切期盼检察院能够严肃对待案情,认真审核甄别,还原事实真相,查清资金流向,依法惩治罪犯,全力追赃挽损,为受害群众主持公道,为社会公平主持正义!
      一、问题线索:
      1、爱钱帮前任董事长张培峰涉嫌犯有虚假出资罪。张培峰是爱钱帮B轮融资方,2017年7月,他以“个人身份”投资5亿元,在爱钱帮持股比例占到70%,成为爱钱帮最大股东,并任董事长。但我们从多方了解到,其5亿融资款并未全部到位。其行为涉嫌构成虚假出资罪。请检察院查清张培峰所谓5亿融资款去向,并依法追缴,作为平台优先返还受害群众的出借款。
      2、爱钱帮现任董事长陆复斌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爱钱帮平台在2018年7月初,高调宣称,陆复斌携3亿个人资金“豪礼”加入B+轮融资,入主爱钱帮,占股42%,接替张培峰任董事长。2018年7月19日陆复斌突然宣布撤出融资计划,不再担任爱钱帮任何职务,此行为没有经过董事会开会研究,没有在工商局备案变更,应为无效。至今,陆复斌3亿元资金去向不明。如果3亿资金没有到位,或3亿资金到位后又被陆复斌私自撤回,则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另外,有媒体报道,张培峰已把陆复斌出资购买张培峰个人股份的3亿资金拿走,张培峰在爱钱帮占股已成为28%。请检察院查清陆复斌所谓3亿元B+轮融资款去向,是否属于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如果该3亿资金已被张培峰拿走,应依法追缴,并优先返还受害群众。
      3、深圳优卡与优速两公司与张培峰关系密切,其巨额待偿资金去向不明。爱钱帮官网显示,债权转让项目区内,消费金融项目的债权回购方,均为深圳优卡南方能源有限公司,而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深圳市森然大实业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张培峰曾在2014年6月16日前,任森然大实业公司的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目前,深圳优卡待偿资金4.26亿元,但是其诉前返还资金接近枯竭,该笔资金去向与张培峰有没有关系?以张奇的名义,由深圳优卡能源和深圳优速物流两个公司担保、从平台借出的5.66亿元资金究竟去了哪里?应予彻底查清,依法予以追偿。
      4、爱车帮虚假标众多,不良资产偿还难度大,爱钱帮爆雷前紧急剥离爱车帮,疑似剥离不良资产。爱钱帮所属的全资子公司爱车帮,2018年7月11日,在平台爆雷前几天,被剥离卖掉,该行为是否属于转移不良资产?爱车帮业务经理叶天宇所言:陆复斌以“资产与资金剥离,推动爱钱帮公司上市”为由,指示爱车帮工作人员立即办理爱车帮工商变更手续。该言论是否属实,陆复斌对爱车帮剥离是否负有责任,其剥离的真正意图是什么?检察院应予查清。
      5、l计划是爱车帮自融诈骗的铁证。2017年12月1日,爱钱帮平台正式上线了一款“蓄谋已久”的新产品——“l计划”。宣称该产品最大特点是“安全合规、高效透明、便捷省心”,是一款可以集自动智能投标、循环出借、到期转让退出等服务为一体的理财得力助手,是所有爱钱帮人在凛凛冬日为用户奉上的一份厚礼。而打开平台与出借人签订的l计划协议,却发现没有借款人的任何信息,该借款是由平台自主匹配,究竟把钱借给了谁?借了没有?借了多少?不得而知。值得关注的是,在平台爆雷后,平台又急忙拆分l计划,其后果直接导致出借人所借出的资金,被拆分的七零八落;有些合同本是2017年签署,但是法人签字却是李青妮,而李青妮是在2018年7月才任平台法人;资产端元源普慧公司名下有6000万待偿资金被张冠李戴,现查明其中2900多万属于山西君和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其中1000多万资金属于借款人提前还款,早已还清,但平台仍显示没有还款,有1000多万至今没有着落。由以上事实,可以断定,平台所谓l计划实质是一场大骗局,是强迫出借人对爱钱帮平台充分信任基础之上而签订的单方“协议”,是赤裸裸的合同诈骗,是明目张胆的平台自融、自建资金池的铁证,也因此给出借人造成重大损失。检察院应据此认定爱钱帮案件及犯罪嫌疑人犯有集资诈骗罪,应以集资诈骗罪定性、立案起诉。
      6、债权转让协议是违反合同法和担保法的欺诈协议。爱车帮所属27个加盟商共计待偿资金3.9亿,其与出借人所签协议均为债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债权转让人与担保公司有密切关联,疑为都是该担保公司,这是违反担保法的自担保行为,经查其所谓债权转让标大为虚构,子虚乌有,其行为严重违反合同法规定,已构成合同诈骗。目前27家担保公司加盟商大都拒绝诉前返还或返还极少,疑似资金去向不明。请检察院对平台、担保公司和债权出让人依法调查,查清事实真相,搞清资金流向,依法追偿。
      7、北京优品聚众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台待偿资金3520多万元,该公司大都以公司负责人王一的亲戚薛秋香的名义,与出借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中没有借款人任何信息显示,他们却以借款人借款催收难为由加害于出借人,其性质与爱车帮担保公司类同,涉嫌构成合同诈骗和违反担保法有关规定。检察院应依法调查平台、王一和岳秋香,以查清事实,依法追偿所欠资金。
      8、资产端轮动公司,以多个不同的担保公司做担保从平台借款4100多万元,该轮动公司与犯罪嫌疑人王吉涛有密切关联,且从多个平台借款超过10亿元,目前,其诉前返还资金几近枯竭。请检察院查清所有担保公司与轮动公司的关系和交易内幕,认定担保公司的法定担保连带责任,查清从平台所借资金真正去向,予以追偿。
      9、其他资产端如元源普慧、多信、蒲公英等公司承认在平台所签资金,但以催收难为由,诉前返还进度缓慢,状况不断出现。请检察院深入了解情况,督促有关方面采取措施,督导返还。
      二、我们的主要诉求:
      人民检察院是人民利益的坚定维护者,是人民群众的保护神,是代表国家同一切损害人民利益的不法分子做斗争的忠诚卫士。鉴于爱钱帮案件案涉金额巨大,受害群众众多的现实以及平台责任人、股东繁多,更替频繁,资产端情况复杂,犯罪手法恶劣、隐蔽、多样,给受害人造成生活上的巨大影响和精神上难以抚平的重大创伤的事实。我们强烈要求:
      1、必须查清所有资金流向。资金流向是还原事实真相,查清犯罪事实的基本依据,是返还受害人出资款的根本保证,司法机关办案应认真执行“两高一部”的明确指示,以查清资金流向为着力点,排除万难,理清流水,明确大家的钱究竟去了哪里?应由谁返还?分别返还多少?
      2、坚决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为受害群众追赃挽损是司法机关办理p2p案件最主要目标之一,也是广大受害群众热切盼望的全部希望之所在。我们衷心地恳求检察院在办理此案时要以追赃挽损为最高目标,协同经侦和法院一道,倾听受害群众之呼声,深解受害群众之苦难,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让所有参与侵吞人民群众血汗钱的不法分子和借钱不还的失信老赖,全部吐出本属于我们的血汗钱,对于因资金去向不明部分责令平台负责人、历任董事长、法人、各股东、股东企业负责兜底补偿。
      3、改定爱钱帮案件由非法吸收公众财产罪为集资诈骗罪。司法机关确定案件性质,应以犯罪事实、犯罪目的和给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金额大小依法定性,爱钱帮案件无论从平台自身自融、l计划合同欺骗还是从各资产端尤其是具有债权转让标的资产端或加盟商、担保公司的合同欺骗,都能判定,其中具备集资诈骗的定性标准,应改定集资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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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杨太刚

    爱钱帮案件犯罪线索及诉求书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我们是爱钱帮案件受害人,现向贵院反映爱钱帮平台负责人、股东、资产端、爱车帮及其加盟商犯罪问题线索,热切期盼检察院能够严肃对待案情,认真审核甄别,还原事实真相,查清资金流向,依法惩治罪犯,全力追赃挽损,为受害群众主持公道,为社会公平主持正义!
    一、问题线索:
    1、爱钱帮前任董事长张培峰涉嫌犯有虚假出资罪。张培峰是爱钱帮B轮融资方,2017年7月,他以“个人身份”投资5亿元,在爱钱帮持股比例占到70%,成为爱钱帮最大股东,并任董事长。但我们从多方了解到,其5亿融资款并未全部到位。其行为涉嫌构成虚假出资罪。请检察院查清张培峰所谓5亿融资款去向,并依法追缴,作为平台优先返还受害群众的出借款。
    2、爱钱帮现任董事长陆复斌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爱钱帮平台在2018年7月初,高调宣称,陆复斌携3亿个人资金“豪礼”加入B+轮融资,入主爱钱帮,占股42%,接替张培峰任董事长。2018年7月19日陆复斌突然宣布撤出融资计划,不再担任爱钱帮任何职务,此行为没有经过董事会开会研究,没有在工商局备案变更,应为无效。至今,陆复斌3亿元资金去向不明。如果3亿资金没有到位,或3亿资金到位后又被陆复斌私自撤回,则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另外,有媒体报道,张培峰已把陆复斌出资购买张培峰个人股份的3亿资金拿走,张培峰在爱钱帮占股已成为28%。请检察院查清陆复斌所谓3亿元B+轮融资款去向,是否属于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如果该3亿资金已被张培峰拿走,应依法追缴,并优先返还受害群众。
    3、深圳优卡与优速两公司与张培峰关系密切,其巨额待偿资金去向不明。爱钱帮官网显示,债权转让项目区内,消费金融项目的债权回购方,均为深圳优卡南方能源有限公司,而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深圳市森然大实业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张培峰曾在2014年6月16日前,任森然大实业公司的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目前,深圳优卡待偿资金4.26亿元,但是其诉前返还资金接近枯竭,该笔资金去向与张培峰有没有关系?以张奇的名义,由深圳优卡能源和深圳优速物流两个公司担保、从平台借出的5.66亿元资金究竟去了哪里?应予彻底查清,依法予以追偿。
    4、爱车帮虚假标众多,不良资产偿还难度大,爱钱帮爆雷前紧急剥离爱车帮,疑似剥离不良资产。爱钱帮所属的全资子公司爱车帮,2018年7月11日,在平台爆雷前几天,被剥离卖掉,该行为是否属于转移不良资产?爱车帮业务经理叶天宇所言:陆复斌以“资产与资金剥离,推动爱钱帮公司上市”为由,指示爱车帮工作人员立即办理爱车帮工商变更手续。该言论是否属实,陆复斌对爱车帮剥离是否负有责任,其剥离的真正意图是什么?检察院应予查清。
    5、l计划是爱车帮自融诈骗的铁证。2017年12月1日,爱钱帮平台正式上线了一款“蓄谋已久”的新产品——“l计划”。宣称该产品最大特点是“安全合规、高效透明、便捷省心”,是一款可以集自动智能投标、循环出借、到期转让退出等服务为一体的理财得力助手,是所有爱钱帮人在凛凛冬日为用户奉上的一份厚礼。而打开平台与出借人签订的l计划协议,却发现没有借款人的任何信息,该借款是由平台自主匹配,究竟把钱借给了谁?借了没有?借了多少?不得而知。值得关注的是,在平台爆雷后,平台又急忙拆分l计划,其后果直接导致出借人所借出的资金,被拆分的七零八落;有些合同本是2017年签署,但是法人签字却是李青妮,而李青妮是在2018年7月才任平台法人;资产端元源普慧公司名下有6000万待偿资金被张冠李戴,现查明其中2900多万属于山西君和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其中1000多万资金属于借款人提前还款,早已还清,但平台仍显示没有还款,有1000多万至今没有着落。由以上事实,可以断定,平台所谓l计划实质是一场大骗局,是强迫出借人对爱钱帮平台充分信任基础之上而签订的单方“协议”,是赤裸裸的合同诈骗,是明目张胆的平台自融、自建资金池的铁证,也因此给出借人造成重大损失。检察院应据此认定爱钱帮案件及犯罪嫌疑人犯有集资诈骗罪,应以集资诈骗罪定性、立案起诉。
    6、债权转让协议是违反合同法和担保法的欺诈协议。爱车帮所属27个加盟商共计待偿资金3.9亿,其与出借人所签协议均为债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债权转让人与担保公司有密切关联,疑为都是该担保公司,这是违反担保法的自担保行为,经查其所谓债权转让标大为虚构,子虚乌有,其行为严重违反合同法规定,已构成合同诈骗。目前27家担保公司加盟商大都拒绝诉前返还或返还极少,疑似资金去向不明。请检察院对平台、担保公司和债权出让人依法调查,查清事实真相,搞清资金流向,依法追偿。
    7、北京优品聚众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台待偿资金3520多万元,该公司大都以公司负责人王一的亲戚薛秋香的名义,与出借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中没有借款人任何信息显示,他们却以借款人借款催收难为由加害于出借人,其性质与爱车帮担保公司类同,涉嫌构成合同诈骗和违反担保法有关规定。检察院应依法调查平台、王一和岳秋香,以查清事实,依法追偿所欠资金。
    8、资产端轮动公司,以多个不同的担保公司做担保从平台借款4100多万元,该轮动公司与犯罪嫌疑人王吉涛有密切关联,且从多个平台借款超过10亿元,目前,其诉前返还资金几近枯竭。请检察院查清所有担保公司与轮动公司的关系和交易内幕,认定担保公司的法定担保连带责任,查清从平台所借资金真正去向,予以追偿。
    9、其他资产端如元源普慧、多信、蒲公英等公司承认在平台所签资金,但以催收难为由,诉前返还进度缓慢,状况不断出现。请检察院深入了解情况,督促有关方面采取措施,督导返还。
    二、我们的主要诉求:
    人民检察院是人民利益的坚定维护者,是人民群众的保护神,是代表国家同一切损害人民利益的不法分子做斗争的忠诚卫士。鉴于爱钱帮案件案涉金额巨大,受害群众众多的现实以及平台责任人、股东繁多,更替频繁,资产端情况复杂,犯罪手法恶劣、隐蔽、多样,给受害人造成生活上的巨大影响和精神上难以抚平的重大创伤的事实。我们强烈要求:
    1、必须查清所有资金流向。资金流向是还原事实真相,查清犯罪事实的基本依据,是返还受害人出资款的根本保证,司法机关办案应认真执行“两高一部”的明确指示,以查清资金流向为着力点,排除万难,理清流水,明确大家的钱究竟去了哪里?应由谁返还?分别返还多少?
    2、坚决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为受害群众追赃挽损是司法机关办理p2p案件最主要目标之一,也是广大受害群众热切盼望的全部希望之所在。我们衷心地恳求检察院在办理此案时要以追赃挽损为最高目标,协同经侦和法院一道,倾听受害群众之呼声,深解受害群众之苦难,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让所有参与侵吞人民群众血汗钱的不法分子和借钱不还的失信老赖,全部吐出本属于我们的血汗钱,对于因资金去向不明部分责令平台负责人、历任董事长、法人、各股东、股东企业负责兜底补偿。
    3、改定爱钱帮案件由非法吸收公众财产罪为集资诈骗罪。司法机关确定案件性质,应以犯罪事实、犯罪目的和给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金额大小依法定性,爱钱帮案件无论从平台自身自融、l计划合同欺骗还是从各资产端尤其是具有债权转让标的资产端或加盟商、担保公司的合同欺骗,都能判定,其中具备集资诈骗的定性标准,应改定集资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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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邹妮娜

    爱钱帮案件犯罪线索及诉求书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我们是爱钱帮案件受害人,现向贵院反映爱钱帮平台负责人、股东、资产端、爱车帮及其加盟商犯罪问题线索,热切期盼检察院能够严肃对待案情,认真审核甄别,还原事实真相,查清资金流向,依法惩治罪犯,全力追赃挽损,为受害群众主持公道,为社会公平主持正义!
    一、问题线索:
    1、爱钱帮前任董事长张培峰涉嫌犯有虚假出资罪。张培峰是爱钱帮B轮融资方,2017年7月,他以“个人身份”投资5亿元,在爱钱帮持股比例占到70%,成为爱钱帮最大股东,并任董事长。但我们从多方了解到,其5亿融资款并未全部到位。其行为涉嫌构成虚假出资罪。请检察院查清张培峰所谓5亿融资款去向,并依法追缴,作为平台优先返还受害群众的出借款。
    2、爱钱帮现任董事长陆复斌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爱钱帮平台在2018年7月初,高调宣称,陆复斌携3亿个人资金“豪礼”加入B+轮融资,入主爱钱帮,占股42%,接替张培峰任董事长。2018年7月19日陆复斌突然宣布撤出融资计划,不再担任爱钱帮任何职务,此行为没有经过董事会开会研究,没有在工商局备案变更,应为无效。至今,陆复斌3亿元资金去向不明。如果3亿资金没有到位,或3亿资金到位后又被陆复斌私自撤回,则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另外,有媒体报道,张培峰已把陆复斌出资购买张培峰个人股份的3亿资金拿走,张培峰在爱钱帮占股已成为28%。请检察院查清陆复斌所谓3亿元B+轮融资款去向,是否属于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如果该3亿资金已被张培峰拿走,应依法追缴,并优先返还受害群众。
    3、深圳优卡与优速两公司与张培峰关系密切,其巨额待偿资金去向不明。爱钱帮官网显示,债权转让项目区内,消费金融项目的债权回购方,均为深圳优卡南方能源有限公司,而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深圳市森然大实业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张培峰曾在2014年6月16日前,任森然大实业公司的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目前,深圳优卡待偿资金4.26亿元,但是其诉前返还资金接近枯竭,该笔资金去向与张培峰有没有关系?以张奇的名义,由深圳优卡能源和深圳优速物流两个公司担保、从平台借出的5.66亿元资金究竟去了哪里?应予彻底查清,依法予以追偿。
    4、爱车帮虚假标众多,不良资产偿还难度大,爱钱帮爆雷前紧急剥离爱车帮,疑似剥离不良资产。爱钱帮所属的全资子公司爱车帮,2018年7月11日,在平台爆雷前几天,被剥离卖掉,该行为是否属于转移不良资产?爱车帮业务经理叶天宇所言:陆复斌以“资产与资金剥离,推动爱钱帮公司上市”为由,指示爱车帮工作人员立即办理爱车帮工商变更手续。该言论是否属实,陆复斌对爱车帮剥离是否负有责任,其剥离的真正意图是什么?检察院应予查清。
    5、l计划是爱车帮自融诈骗的铁证。2017年12月1日,爱钱帮平台正式上线了一款“蓄谋已久”的新产品——“l计划”。宣称该产品最大特点是“安全合规、高效透明、便捷省心”,是一款可以集自动智能投标、循环出借、到期转让退出等服务为一体的理财得力助手,是所有爱钱帮人在凛凛冬日为用户奉上的一份厚礼。而打开平台与出借人签订的l计划协议,却发现没有借款人的任何信息,该借款是由平台自主匹配,究竟把钱借给了谁?借了没有?借了多少?不得而知。值得关注的是,在平台爆雷后,平台又急忙拆分l计划,其后果直接导致出借人所借出的资金,被拆分的七零八落;有些合同本是2017年签署,但是法人签字却是李青妮,而李青妮是在2018年7月才任平台法人;资产端元源普慧公司名下有6000万待偿资金被张冠李戴,现查明其中2900多万属于山西君和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其中1000多万资金属于借款人提前还款,早已还清,但平台仍显示没有还款,有1000多万至今没有着落。由以上事实,可以断定,平台所谓l计划实质是一场大骗局,是强迫出借人对爱钱帮平台充分信任基础之上而签订的单方“协议”,是赤裸裸的合同诈骗,是明目张胆的平台自融、自建资金池的铁证,也因此给出借人造成重大损失。检察院应据此认定爱钱帮案件及犯罪嫌疑人犯有集资诈骗罪,应以集资诈骗罪定性、立案起诉。
    6、债权转让协议是违反合同法和担保法的欺诈协议。爱车帮所属27个加盟商共计待偿资金3.9亿,其与出借人所签协议均为债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债权转让人与担保公司有密切关联,疑为都是该担保公司,这是违反担保法的自担保行为,经查其所谓债权转让标大为虚构,子虚乌有,其行为严重违反合同法规定,已构成合同诈骗。目前27家担保公司加盟商大都拒绝诉前返还或返还极少,疑似资金去向不明。请检察院对平台、担保公司和债权出让人依法调查,查清事实真相,搞清资金流向,依法追偿。
    7、北京优品聚众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台待偿资金3520多万元,该公司大都以公司负责人王一的亲戚薛秋香的名义,与出借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中没有借款人任何信息显示,他们却以借款人借款催收难为由加害于出借人,其性质与爱车帮担保公司类同,涉嫌构成合同诈骗和违反担保法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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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吴力力

    关于提供爱钱帮案件犯罪线索及受害人诉求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警察:
    我们是爱钱帮案件受害人,现向贵经侦反映爱钱帮平台负责人、股东、资产端、爱车帮及其加盟商犯罪问题线索,热切期盼检察院能够严肃对待案情,认真审核甄别,还原事实真相,查清资金流向,依法惩治罪犯,全力追赃挽损,为受害群众主持公道,为社会公平主持正义!
    一、问题线索:
    1、爱钱帮前任董事长张培峰涉嫌犯有虚假出资罪。张培峰是爱钱帮B轮融资方,2017年7月,他以“个人身份”投资5亿元,在爱钱帮持股比例占到70%,成为爱钱帮最大股东,并任董事长。但我们从多方了解到,其5亿融资款并未全部到位。其行为涉嫌构成虚假出资罪。请检察院查清张培峰所谓5亿融资款去向,并依法追缴,作为平台优先返还受害群众的出借款。
    2、爱钱帮现任董事长陆复斌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爱钱帮平台在2018年7月初,高调宣称,陆复斌携3亿个人资金“豪礼”加入B+轮融资,入主爱钱帮,占股42%,接替张培峰任董事长。2018年7月19日陆复斌突然宣布撤出融资计划,不再担任爱钱帮任何职务,此行为没有经过董事会开会研究,没有在工商局备案变更,应为无效。至今,陆复斌3亿元资金去向不明。如果3亿资金没有到位,或3亿资金到位后又被陆复斌私自撤回,则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另外,有媒体报道,张培峰已把陆复斌出资购买张培峰个人股份的3亿资金拿走,张培峰在爱钱帮占股已成为28%。请检察院查清陆复斌所谓3亿元B+轮融资款去向,是否属于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如果该3亿资金已被张培峰拿走,应依法追缴,并优先返还受害群众。
    3、深圳优卡与优速两公司与张培峰关系密切,其巨额待偿资金去向不明。爱钱帮官网显示,债权转让项目区内,消费金融项目的债权回购方,均为深圳优卡南方能源有限公司,而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深圳市森然大实业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张培峰曾在2014年6月16日前,任森然大实业公司的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目前,深圳优卡待偿资金4.26亿元,但是其诉前返还资金接近枯竭,该笔资金去向与张培峰有没有关系?以张奇的名义,由深圳优卡能源和深圳优速物流两个公司担保、从平台借出的5.66亿元资金究竟去了哪里?应予彻底查清,依法予以追偿。
    4、爱车帮虚假标众多,不良资产偿还难度大,爱钱帮爆雷前紧急剥离爱车帮,疑似剥离不良资产。爱钱帮所属的全资子公司爱车帮,2018年7月11日,在平台爆雷前几天,被剥离卖掉,该行为是否属于转移不良资产?爱车帮业务经理叶天宇所言:陆复斌以“资产与资金剥离,推动爱钱帮公司上市”为由,指示爱车帮工作人员立即办理爱车帮工商变更手续。该言论是否属实,陆复斌对爱车帮剥离是否负有责任,其剥离的真正意图是什么?检察院应予查清。
    5、l计划是爱钱帮自融诈骗的铁证。2017年12月1日,爱钱帮平台正式上线了一款“蓄谋已久”的新产品——“l计划”。宣称是爱钱帮人在凛凛冬日为用户奉上的一份厚礼。而打开平台与出借人签订的l计划协议,却发现没有借款人的任何信息,该借款是由平台自主匹配,究竟把钱借给了谁?借了没有?借了多少?不得而知。值得关注的是,在平台爆雷后,平台又急忙拆分l计划,其后果直接导致出借人所借出的资金,被拆分的七零八落;有些合同本是2017年签署,但是法人签字却是李青妮,而李青妮是在2018年7月才任平台法人;资产端元源普慧公司名下有6000万待偿资金,据该公司负责人曹志伟讲是被张冠李戴,现查明其中2900多万属于山西君和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其中1000多万资金属于借款人提前还款,早已还清,但平台仍显示没有还款,有1000多万至今没有着落。由以上事实,可以看到,平台所谓l计划实质是一场大骗局,是强迫出借人对爱钱帮平台充分信任基础之上而签订的单方“协议”,是赤裸裸的合同诈骗,是明目张胆的平台自融、自建资金池的铁证,也因此给出借人造成重大损失。检察院应据此认定爱钱帮案件及犯罪嫌疑人犯有集资诈骗罪,应以集资诈骗罪定性、立案起诉。
    6、债权转让协议是违反合同法和担保法的欺诈协议。爱车帮所属27个加盟商共计待偿资金3.9亿,其与出借人所签协议均为债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债权转让人与担保公司有密切关联,疑为都是该担保公司,这是违反担保法的自担保行为,经查其所谓债权转让标大为虚构,子虚乌有,其行为严重违反合同法规定,已构成合同诈骗。另外,爱钱帮爆雷后平台与各资产端对账显示,账目金额差距较大,有的甚至不承认借款,从与陕西海纳的对账中发现,打到海纳员工也是放贷人张宇个人账户上的钱,回流到爱车帮总经理林博涵和栗建生等个人账户,这也说明所谓债权转让标根本不存在。目前,27家担保公司加盟商大都拒绝诉前返还或返还极少,疑似资金去向不明。请检察院对平台、担保公司和债权出让人依法调查,查清事实真相,搞清资金流向,依法追偿。
    7、优品的犯罪事实。北京优品聚众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台待偿资金3520多万元,该公司大都以公司负责人王一的亲戚岳秋香的名义,与出借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中没有借款人任何信息显示,他们却以借款人借款催收难为由加害于出借人,其性质与爱车帮担保公司类同,涉嫌构成合同诈骗和违反担保法有关规定。检察院应依法调查平台、王一和岳秋香,以查清事实,依法追偿所欠资金。
    8、轮动的犯罪事实。资产端轮动公司,以多个不同的担保公司做担保从平台借款4100多万元,该轮动公司与犯罪嫌疑人王吉涛有密切关联,且从多个平台借款超过10亿元,目前,其诉前返还资金几近枯竭。请检察院查清所有担保公司与轮动公司的关系和交易内幕,认定担保公司的法定担保连带责任,查清从平台所借资金真正去向,予以追偿。
    9、其他资产端的情况。如元源普慧、多信、蒲公英等公司承认在平台所签资金,但以催收难为由,诉前返还进度缓慢,状况不断出现。请检察院深入了解情况,督促有关方面采取措施,督导返还。
    10、各资产端诉前返还进展缓慢,有股东变更、恶意逃废债、转移资产的重大嫌疑。平台爆雷后,陆复斌曾与各资产端协商出台了,由各资产端分2年期、每月按先低后高的比例、来分别兑付的“兑付方案”,各资产端分别承诺承认所欠债务,表示认真按方案执行。但是,该方案兑付6个月后即今年以来,基本陷于停顿,有的表面是在兑付,实质就是以兑付为幌子,故意拖延。如轮动和车帮的资产端每月兑付0.1%,有的被害人每月收到兑付款0.15元、1元、2元,使大家受到了资产端的任意戏弄和极大侮辱。我们追踪各资产端情况,发现深圳优卡公司正在变更股东;北京爱车帮已经变更了股东和法人,把爱车帮卖给了营口的一家公司;爱车帮加盟商河北汇城变更了住址;爱车帮加盟商大连鑫盛公司楼去人空;爱车帮吉林永利公司地址查不到;爱车帮多个加盟商属于皮包公司,根本查无此人;北京优品公司多次变更住址;轮动借款合同所标注的借款方如石家庄轮动公司根本就不存在等等。这些情况都反映了各资产端有严重的逃废债迹象,必须采取果断司法措施,防止债务人携款潜逃,为后期追赃挽损带来困难、增加难度,给受害人带来更大的损失。
    二、我们的主要诉求:
    人民警察是人民利益的坚定维护者,是人民群众的保护神,是代表国家同一切损害人民利益的不法分子做斗争的忠诚卫士。鉴于爱钱帮案件案涉金额巨大,受害群众众多的现实以及平台责任人、股东繁多,更替频繁,资产端情况复杂,犯罪手法恶劣、隐蔽、多样,给受害人造成生活上的巨大影响和精神上难以抚平的重大创伤的事实。我们强烈要求:
    1、查清资金流向。资金流向是还原事实真相,查清犯罪事实的基本依据,是返还受害人出资款的根本保证,司法机关办案应认真执行“两高一部”的明确指示,以查清所有资金流向为着力点,排除万难,理清流水,明确大家的钱究竟去了哪里?应由谁返还?分别返还多少?
    2、坚决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为受害群众追赃挽损是司法机关办理p2p案件最主要目标之一,也是广大受害群众热切盼望的全部希望之所在。我们衷心地恳求检察院在办理此案时要以追赃挽损为最高目标,协同经侦和法院一道,倾听受害群众之呼声,深解受害群众之苦难,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让所有参与侵吞人民群众血汗钱的不法分子和借钱不还的失信老赖,全部吐出本属于我们的血汗钱,对于因资金去向不明部分责令平台负责人、历任董事长、法人、各股东、股东企业负责兜底补偿。
    3、明确定性诈骗。改定爱钱帮案件由非法吸收公众财产罪为集资诈骗罪。司法机关确定案件性质,应以犯罪事实、犯罪目的和给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金额大小依法定性,爱钱帮案件无论从平台自身自融、l计划合同欺骗还是从各资产端尤其是具有债权转让标的资产端或加盟商、担保公司的合同欺骗,都能判定,其中具备集资诈骗的定性标准,应改定集资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严惩。
    此致,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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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孔昊天

    爱钱帮案件犯罪线索及诉求书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我们是爱钱帮案件受害人,现向贵院反映爱钱帮平台负责人、股东、资产端、爱车帮及其加盟商犯罪问题线索,热切期盼检察院能够严肃对待案情,认真审核甄别,还原事实真相,查清资金流向,依法惩治罪犯,全力追赃挽损,为受害群众主持公道,为社会公平主持正义!
    一、问题线索:
    1、爱钱帮前任董事长张培峰涉嫌犯有虚假出资罪。张培峰是爱钱帮B轮融资方,2017年7月,他以“个人身份”投资5亿元,在爱钱帮持股比例占到70%,成为爱钱帮最大股东,并任董事长。但我们从多方了解到,其5亿融资款并未全部到位。其行为涉嫌构成虚假出资罪。请检察院查清张培峰所谓5亿融资款去向,并依法追缴,作为平台优先返还受害群众的出借款。
    2、爱钱帮现任董事长陆复斌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爱钱帮平台在2018年7月初,高调宣称,陆复斌携3亿个人资金“豪礼”加入B+轮融资,入主爱钱帮,占股42%,接替张培峰任董事长。2018年7月19日陆复斌突然宣布撤出融资计划,不再担任爱钱帮任何职务,此行为没有经过董事会开会研究,没有在工商局备案变更,应为无效。至今,陆复斌3亿元资金去向不明。如果3亿资金没有到位,或3亿资金到位后又被陆复斌私自撤回,则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另外,有媒体报道,张培峰已把陆复斌出资购买张培峰个人股份的3亿资金拿走,张培峰在爱钱帮占股已成为28%。请检察院查清陆复斌所谓3亿元B+轮融资款去向,是否属于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如果该3亿资金已被张培峰拿走,应依法追缴,并优先返还受害群众。
    3、深圳优卡与优速两公司与张培峰关系密切,其巨额待偿资金去向不明。爱钱帮官网显示,债权转让项目区内,消费金融项目的债权回购方,均为深圳优卡南方能源有限公司,而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深圳市森然大实业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张培峰曾在2014年6月16日前,任森然大实业公司的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目前,深圳优卡待偿资金4.26亿元,但是其诉前返还资金接近枯竭,该笔资金去向与张培峰有没有关系?以张奇的名义,由深圳优卡能源和深圳优速物流两个公司担保、从平台借出的5.66亿元资金究竟去了哪里?应予彻底查清,依法予以追偿。
    4、爱车帮虚假标众多,不良资产偿还难度大,爱钱帮爆雷前紧急剥离爱车帮,疑似剥离不良资产。爱钱帮所属的全资子公司爱车帮,2018年7月11日,在平台爆雷前几天,被剥离卖掉,该行为是否属于转移不良资产?爱车帮业务经理叶天宇所言:陆复斌以“资产与资金剥离,推动爱钱帮公司上市”为由,指示爱车帮工作人员立即办理爱车帮工商变更手续。该言论是否属实,陆复斌对爱车帮剥离是否负有责任,其剥离的真正意图是什么?检察院应予查清。
    5、l计划是爱车帮自融诈骗的铁证。2017年12月1日,爱钱帮平台正式上线了一款“蓄谋已久”的新产品——“l计划”。宣称该产品最大特点是“安全合规、高效透明、便捷省心”,是一款可以集自动智能投标、循环出借、到期转让退出等服务为一体的理财得力助手,是所有爱钱帮人在凛凛冬日为用户奉上的一份厚礼。而打开平台与出借人签订的l计划协议,却发现没有借款人的任何信息,该借款是由平台自主匹配,究竟把钱借给了谁?借了没有?借了多少?不得而知。值得关注的是,在平台爆雷后,平台又急忙拆分l计划,其后果直接导致出借人所借出的资金,被拆分的七零八落;有些合同本是2017年签署,但是法人签字却是李青妮,而李青妮是在2018年7月才任平台法人;资产端元源普慧公司名下有6000万待偿资金被张冠李戴,现查明其中2900多万属于山西君和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其中1000多万资金属于借款人提前还款,早已还清,但平台仍显示没有还款,有1000多万至今没有着落。由以上事实,可以断定,平台所谓l计划实质是一场大骗局,是强迫出借人对爱钱帮平台充分信任基础之上而签订的单方“协议”,是赤裸裸的合同诈骗,是明目张胆的平台自融、自建资金池的铁证,也因此给出借人造成重大损失。检察院应据此认定爱钱帮案件及犯罪嫌疑人犯有集资诈骗罪,应以集资诈骗罪定性、立案起诉。
    6、债权转让协议是违反合同法和担保法的欺诈协议。爱车帮所属27个加盟商共计待偿资金3.9亿,其与出借人所签协议均为债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债权转让人与担保公司有密切关联,疑为都是该担保公司,这是违反担保法的自担保行为,经查其所谓债权转让标大为虚构,子虚乌有,其行为严重违反合同法规定,已构成合同诈骗。目前27家担保公司加盟商大都拒绝诉前返还或返还极少,疑似资金去向不明。请检察院对平台、担保公司和债权出让人依法调查,查清事实真相,搞清资金流向,依法追偿。
    7、北京优品聚众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台待偿资金3520多万元,该公司大都以公司负责人王一的亲戚薛秋香的名义,与出借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中没有借款人任何信息显示,他们却以借款人借款催收难为由加害于出借人,其性质与爱车帮担保公司类同,涉嫌构成合同诈骗和违反担保法有关规定。检察院应依法调查平台、王一和岳秋香,以查清事实,依法追偿所欠资金。
    8、资产端轮动公司,以多个不同的担保公司做担保从平台借款4100多万元,该轮动公司与犯罪嫌疑人王吉涛有密切关联,且从多个平台借款超过10亿元,目前,其诉前返还资金几近枯竭。请检察院查清所有担保公司与轮动公司的关系和交易内幕,认定担保公司的法定担保连带责任,查清从平台所借资金真正去向,予以追偿。
    9、其他资产端如元源普慧、多信、蒲公英等公司承认在平台所签资金,但以催收难为由,诉前返还进度缓慢,状况不断出现。请检察院深入了解情况,督促有关方面采取措施,督导返还。
    二、我们的主要诉求:
    人民检察院是人民利益的坚定维护者,是人民群众的保护神,是代表国家同一切损害人民利益的不法分子做斗争的忠诚卫士。鉴于爱钱帮案件案涉金额巨大,受害群众众多的现实以及平台责任人、股东繁多,更替频繁,资产端情况复杂,犯罪手法恶劣、隐蔽、多样,给受害人造成生活上的巨大影响和精神上难以抚平的重大创伤的事实。我们强烈要求:
    1、必须查清所有资金流向。资金流向是还原事实真相,查清犯罪事实的基本依据,是返还受害人出资款的根本保证,司法机关办案应认真执行“两高一部”的明确指示,以查清资金流向为着力点,排除万难,理清流水,明确大家的钱究竟去了哪里?应由谁返还?分别返还多少?
    2、坚决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为受害群众追赃挽损是司法机关办理p2p案件最主要目标之一,也是广大受害群众热切盼望的全部希望之所在。我们衷心地恳求检察院在办理此案时要以追赃挽损为最高目标,协同经侦和法院一道,倾听受害群众之呼声,深解受害群众之苦难,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让所有参与侵吞人民群众血汗钱的不法分子和借钱不还的失信老赖,全部吐出本属于我们的血汗钱,对于因资金去向不明部分责令平台负责人、历任董事长、法人、各股东、股东企业负责兜底补偿。
    3、改定爱钱帮案件由非法吸收公众财产罪为集资诈骗罪。司法机关确定案件性质,应以犯罪事实、犯罪目的和给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金额大小依法定性,爱钱帮案件无论从平台自身自融、l计划合同欺骗还是从各资产端尤其是具有债权转让标的资产端或加盟商、担保公司的合同欺骗,都能判定,其中具备集资诈骗的定性标准,应改定集资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严惩。

    Reply
  14. 周金凤

    关于提供爱钱帮案件犯罪线索及受害人诉求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警察:
    我们是爱钱帮案件受害人,现向贵经侦反映爱钱帮平台负责人、股东、资产端、爱车帮及其加盟商犯罪问题线索,热切期盼检察院能够严肃对待案情,认真审核甄别,还原事实真相,查清资金流向,依法惩治罪犯,全力追赃挽损,为受害群众主持公道,为社会公平主持正义!
    一、问题线索:
    1、爱钱帮前任董事长张培峰涉嫌犯有虚假出资罪。张培峰是爱钱帮B轮融资方,2017年7月,他以“个人身份”投资5亿元,在爱钱帮持股比例占到70%,成为爱钱帮最大股东,并任董事长。但我们从多方了解到,其5亿融资款并未全部到位。其行为涉嫌构成虚假出资罪。请检察院查清张培峰所谓5亿融资款去向,并依法追缴,作为平台优先返还受害群众的出借款。
    2、爱钱帮现任董事长陆复斌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爱钱帮平台在2018年7月初,高调宣称,陆复斌携3亿个人资金“豪礼”加入B+轮融资,入主爱钱帮,占股42%,接替张培峰任董事长。2018年7月19日陆复斌突然宣布撤出融资计划,不再担任爱钱帮任何职务,此行为没有经过董事会开会研究,没有在工商局备案变更,应为无效。至今,陆复斌3亿元资金去向不明。如果3亿资金没有到位,或3亿资金到位后又被陆复斌私自撤回,则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另外,有媒体报道,张培峰已把陆复斌出资购买张培峰个人股份的3亿资金拿走,张培峰在爱钱帮占股已成为28%。请检察院查清陆复斌所谓3亿元B+轮融资款去向,是否属于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如果该3亿资金已被张培峰拿走,应依法追缴,并优先返还受害群众。
    3、深圳优卡与优速两公司与张培峰关系密切,其巨额待偿资金去向不明。爱钱帮官网显示,债权转让项目区内,消费金融项目的债权回购方,均为深圳优卡南方能源有限公司,而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深圳市森然大实业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张培峰曾在2014年6月16日前,任森然大实业公司的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目前,深圳优卡待偿资金4.26亿元,但是其诉前返还资金接近枯竭,该笔资金去向与张培峰有没有关系?以张奇的名义,由深圳优卡能源和深圳优速物流两个公司担保、从平台借出的5.66亿元资金究竟去了哪里?应予彻底查清,依法予以追偿。
    4、爱车帮虚假标众多,不良资产偿还难度大,爱钱帮爆雷前紧急剥离爱车帮,疑似剥离不良资产。爱钱帮所属的全资子公司爱车帮,2018年7月11日,在平台爆雷前几天,被剥离卖掉,该行为是否属于转移不良资产?爱车帮业务经理叶天宇所言:陆复斌以“资产与资金剥离,推动爱钱帮公司上市”为由,指示爱车帮工作人员立即办理爱车帮工商变更手续。该言论是否属实,陆复斌对爱车帮剥离是否负有责任,其剥离的真正意图是什么?检察院应予查清。
    5、l计划是爱钱帮自融诈骗的铁证。2017年12月1日,爱钱帮平台正式上线了一款“蓄谋已久”的新产品——“l计划”。宣称是爱钱帮人在凛凛冬日为用户奉上的一份厚礼。而打开平台与出借人签订的l计划协议,却发现没有借款人的任何信息,该借款是由平台自主匹配,究竟把钱借给了谁?借了没有?借了多少?不得而知。值得关注的是,在平台爆雷后,平台又急忙拆分l计划,其后果直接导致出借人所借出的资金,被拆分的七零八落;有些合同本是2017年签署,但是法人签字却是李青妮,而李青妮是在2018年7月才任平台法人;资产端元源普慧公司名下有6000万待偿资金,据该公司负责人曹志伟讲是被张冠李戴,现查明其中2900多万属于山西君和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其中1000多万资金属于借款人提前还款,早已还清,但平台仍显示没有还款,有1000多万至今没有着落。由以上事实,可以看到,平台所谓l计划实质是一场大骗局,是强迫出借人对爱钱帮平台充分信任基础之上而签订的单方“协议”,是赤裸裸的合同诈骗,是明目张胆的平台自融、自建资金池的铁证,也因此给出借人造成重大损失。检察院应据此认定爱钱帮案件及犯罪嫌疑人犯有集资诈骗罪,应以集资诈骗罪定性、立案起诉。
    6、债权转让协议是违反合同法和担保法的欺诈协议。爱车帮所属27个加盟商共计待偿资金3.9亿,其与出借人所签协议均为债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债权转让人与担保公司有密切关联,疑为都是该担保公司,这是违反担保法的自担保行为,经查其所谓债权转让标大为虚构,子虚乌有,其行为严重违反合同法规定,已构成合同诈骗。另外,爱钱帮爆雷后平台与各资产端对账显示,账目金额差距较大,有的甚至不承认借款,从与陕西海纳的对账中发现,打到海纳员工也是放贷人张宇个人账户上的钱,回流到爱车帮总经理林博涵和栗建生等个人账户,这也说明所谓债权转让标根本不存在。目前,27家担保公司加盟商大都拒绝诉前返还或返还极少,疑似资金去向不明。请检察院对平台、担保公司和债权出让人依法调查,查清事实真相,搞清资金流向,依法追偿。
    7、优品的犯罪事实。北京优品聚众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台待偿资金3520多万元,该公司大都以公司负责人王一的亲戚岳秋香的名义,与出借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中没有借款人任何信息显示,他们却以借款人借款催收难为由加害于出借人,其性质与爱车帮担保公司类同,涉嫌构成合同诈骗和违反担保法有关规定。检察院应依法调查平台、王一和岳秋香,以查清事实,依法追偿所欠资金。
    8、轮动的犯罪事实。资产端轮动公司,以多个不同的担保公司做担保从平台借款4100多万元,该轮动公司与犯罪嫌疑人王吉涛有密切关联,且从多个平台借款超过10亿元,目前,其诉前返还资金几近枯竭。请检察院查清所有担保公司与轮动公司的关系和交易内幕,认定担保公司的法定担保连带责任,查清从平台所借资金真正去向,予以追偿。
    9、其他资产端的情况。如元源普慧、多信、蒲公英等公司承认在平台所签资金,但以催收难为由,诉前返还进度缓慢,状况不断出现。请检察院深入了解情况,督促有关方面采取措施,督导返还。
    10、各资产端诉前返还进展缓慢,有股东变更、恶意逃废债、转移资产的重大嫌疑。平台爆雷后,陆复斌曾与各资产端协商出台了,由各资产端分2年期、每月按先低后高的比例、来分别兑付的“兑付方案”,各资产端分别承诺承认所欠债务,表示认真按方案执行。但是,该方案兑付6个月后即今年以来,基本陷于停顿,有的表面是在兑付,实质就是以兑付为幌子,故意拖延。如轮动和车帮的资产端每月兑付0.1%,有的被害人每月收到兑付款0.15元、1元、2元,使大家受到了资产端的任意戏弄和极大侮辱。我们追踪各资产端情况,发现深圳优卡公司正在变更股东;北京爱车帮已经变更了股东和法人,把爱车帮卖给了营口的一家公司;爱车帮加盟商河北汇城变更了住址;爱车帮加盟商大连鑫盛公司楼去人空;爱车帮吉林永利公司地址查不到;爱车帮多个加盟商属于皮包公司,根本查无此人;北京优品公司多次变更住址;轮动借款合同所标注的借款方如石家庄轮动公司根本就不存在等等。这些情况都反映了各资产端有严重的逃废债迹象,必须采取果断司法措施,防止债务人携款潜逃,为后期追赃挽损带来困难、增加难度,给受害人带来更大的损失。
    二、我们的主要诉求:
    人民警察是人民利益的坚定维护者,是人民群众的保护神,是代表国家同一切损害人民利益的不法分子做斗争的忠诚卫士。鉴于爱钱帮案件案涉金额巨大,受害群众众多的现实以及平台责任人、股东繁多,更替频繁,资产端情况复杂,犯罪手法恶劣、隐蔽、多样,给受害人造成生活上的巨大影响和精神上难以抚平的重大创伤的事实。我们强烈要求:
    1、查清资金流向。资金流向是还原事实真相,查清犯罪事实的基本依据,是返还受害人出资款的根本保证,司法机关办案应认真执行“两高一部”的明确指示,以查清所有资金流向为着力点,排除万难,理清流水,明确大家的钱究竟去了哪里?应由谁返还?分别返还多少?
    2、坚决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为受害群众追赃挽损是司法机关办理p2p案件最主要目标之一,也是广大受害群众热切盼望的全部希望之所在。我们衷心地恳求检察院在办理此案时要以追赃挽损为最高目标,协同经侦和法院一道,倾听受害群众之呼声,深解受害群众之苦难,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让所有参与侵吞人民群众血汗钱的不法分子和借钱不还的失信老赖,全部吐出本属于我们的血汗钱,对于因资金去向不明部分责令平台负责人、历任董事长、法人、各股东、股东企业负责兜底补偿。
    3、明确定性诈骗。改定爱钱帮案件由非法吸收公众财产罪为集资诈骗罪。司法机关确定案件性质,应以犯罪事实、犯罪目的和给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金额大小依法定性,爱钱帮案件无论从平台自身自融、l计划合同欺骗还是从各资产端尤其是具有债权转让标的资产端或加盟商、担保公司的合同欺骗,都能判定,其中具备集资诈骗的定性标准,应改定集资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严惩。
    此致,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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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赵元琪

    我是83岁的有病孤老,会上网但很多不会操作。
    怎样登记我今天试试
    希望好心人能予以帮助。
    我在爱钱帮最后被套22000元,全在“元源普慧”资产端
    在上海群主的帮助下与资产端“元源普慧”建立了兑付联系。截止2019/3/18还有末兑付本全19140元
    我赵元琪13395838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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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陈昌容

    关于提供爱钱帮案件犯罪线索及受害人诉求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警察:
    我们是爱钱帮案件受害人,现向贵经侦反映爱钱帮平台负责人、股东、资产端、爱车帮及其加盟商犯罪问题线索,热切期盼检察院能够严肃对待案情,认真审核甄别,还原事实真相,查清资金流向,依法惩治罪犯,全力追赃挽损,为受害群众主持公道,为社会公平主持正义!
    一、问题线索:
    1、爱钱帮前任董事长张培峰涉嫌犯有虚假出资罪。张培峰是爱钱帮B轮融资方,2017年7月,他以“个人身份”投资5亿元,在爱钱帮持股比例占到70%,成为爱钱帮最大股东,并任董事长。但我们从多方了解到,其5亿融资款并未全部到位。其行为涉嫌构成虚假出资罪。请检察院查清张培峰所谓5亿融资款去向,并依法追缴,作为平台优先返还受害群众的出借款。
    2、爱钱帮现任董事长陆复斌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爱钱帮平台在2018年7月初,高调宣称,陆复斌携3亿个人资金“豪礼”加入B+轮融资,入主爱钱帮,占股42%,接替张培峰任董事长。2018年7月19日陆复斌突然宣布撤出融资计划,不再担任爱钱帮任何职务,此行为没有经过董事会开会研究,没有在工商局备案变更,应为无效。至今,陆复斌3亿元资金去向不明。如果3亿资金没有到位,或3亿资金到位后又被陆复斌私自撤回,则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另外,有媒体报道,张培峰已把陆复斌出资购买张培峰个人股份的3亿资金拿走,张培峰在爱钱帮占股已成为28%。请检察院查清陆复斌所谓3亿元B+轮融资款去向,是否属于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如果该3亿资金已被张培峰拿走,应依法追缴,并优先返还受害群众。
    3、深圳优卡与优速两公司与张培峰关系密切,其巨额待偿资金去向不明。爱钱帮官网显示,债权转让项目区内,消费金融项目的债权回购方,均为深圳优卡南方能源有限公司,而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深圳市森然大实业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张培峰曾在2014年6月16日前,任森然大实业公司的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目前,深圳优卡待偿资金4.26亿元,但是其诉前返还资金接近枯竭,该笔资金去向与张培峰有没有关系?以张奇的名义,由深圳优卡能源和深圳优速物流两个公司担保、从平台借出的5.66亿元资金究竟去了哪里?应予彻底查清,依法予以追偿。
    4、爱车帮虚假标众多,不良资产偿还难度大,爱钱帮爆雷前紧急剥离爱车帮,疑似剥离不良资产。爱钱帮所属的全资子公司爱车帮,2018年7月11日,在平台爆雷前几天,被剥离卖掉,该行为是否属于转移不良资产?爱车帮业务经理叶天宇所言:陆复斌以“资产与资金剥离,推动爱钱帮公司上市”为由,指示爱车帮工作人员立即办理爱车帮工商变更手续。该言论是否属实,陆复斌对爱车帮剥离是否负有责任,其剥离的真正意图是什么?检察院应予查清。
    5、l计划是爱钱帮自融诈骗的铁证。2017年12月1日,爱钱帮平台正式上线了一款“蓄谋已久”的新产品——“l计划”。宣称是爱钱帮人在凛凛冬日为用户奉上的一份厚礼。而打开平台与出借人签订的l计划协议,却发现没有借款人的任何信息,该借款是由平台自主匹配,究竟把钱借给了谁?借了没有?借了多少?不得而知。值得关注的是,在平台爆雷后,平台又急忙拆分l计划,其后果直接导致出借人所借出的资金,被拆分的七零八落;有些合同本是2017年签署,但是法人签字却是李青妮,而李青妮是在2018年7月才任平台法人;资产端元源普慧公司名下有6000万待偿资金,据该公司负责人曹志伟讲是被张冠李戴,现查明其中2900多万属于山西君和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其中1000多万资金属于借款人提前还款,早已还清,但平台仍显示没有还款,有1000多万至今没有着落。由以上事实,可以看到,平台所谓l计划实质是一场大骗局,是强迫出借人对爱钱帮平台充分信任基础之上而签订的单方“协议”,是赤裸裸的合同诈骗,是明目张胆的平台自融、自建资金池的铁证,也因此给出借人造成重大损失。检察院应据此认定爱钱帮案件及犯罪嫌疑人犯有集资诈骗罪,应以集资诈骗罪定性、立案起诉。
    6、债权转让协议是违反合同法和担保法的欺诈协议。爱车帮所属27个加盟商共计待偿资金3.9亿,其与出借人所签协议均为债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债权转让人与担保公司有密切关联,疑为都是该担保公司,这是违反担保法的自担保行为,经查其所谓债权转让标大为虚构,子虚乌有,其行为严重违反合同法规定,已构成合同诈骗。另外,爱钱帮爆雷后平台与各资产端对账显示,账目金额差距较大,有的甚至不承认借款,从与陕西海纳的对账中发现,打到海纳员工也是放贷人张宇个人账户上的钱,回流到爱车帮总经理林博涵和栗建生等个人账户,这也说明所谓债权转让标根本不存在。目前,27家担保公司加盟商大都拒绝诉前返还或返还极少,疑似资金去向不明。请检察院对平台、担保公司和债权出让人依法调查,查清事实真相,搞清资金流向,依法追偿。
    7、优品的犯罪事实。北京优品聚众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台待偿资金3520多万元,该公司大都以公司负责人王一的亲戚岳秋香的名义,与出借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中没有借款人任何信息显示,他们却以借款人借款催收难为由加害于出借人,其性质与爱车帮担保公司类同,涉嫌构成合同诈骗和违反担保法有关规定。检察院应依法调查平台、王一和岳秋香,以查清事实,依法追偿所欠资金。
    8、轮动的犯罪事实。资产端轮动公司,以多个不同的担保公司做担保从平台借款4100多万元,该轮动公司与犯罪嫌疑人王吉涛有密切关联,且从多个平台借款超过10亿元,目前,其诉前返还资金几近枯竭。请检察院查清所有担保公司与轮动公司的关系和交易内幕,认定担保公司的法定担保连带责任,查清从平台所借资金真正去向,予以追偿。
    9、其他资产端的情况。如元源普慧、多信、蒲公英等公司承认在平台所签资金,但以催收难为由,诉前返还进度缓慢,状况不断出现。请检察院深入了解情况,督促有关方面采取措施,督导返还。
    10、各资产端诉前返还进展缓慢,有股东变更、恶意逃废债、转移资产的重大嫌疑。平台爆雷后,陆复斌曾与各资产端协商出台了,由各资产端分2年期、每月按先低后高的比例、来分别兑付的“兑付方案”,各资产端分别承诺承认所欠债务,表示认真按方案执行。但是,该方案兑付6个月后即今年以来,基本陷于停顿,有的表面是在兑付,实质就是以兑付为幌子,故意拖延。如轮动和车帮的资产端每月兑付0.1%,有的被害人每月收到兑付款0.15元、1元、2元,使大家受到了资产端的任意戏弄和极大侮辱。我们追踪各资产端情况,发现深圳优卡公司正在变更股东;北京爱车帮已经变更了股东和法人,把爱车帮卖给了营口的一家公司;爱车帮加盟商河北汇城变更了住址;爱车帮加盟商大连鑫盛公司楼去人空;爱车帮吉林永利公司地址查不到;爱车帮多个加盟商属于皮包公司,根本查无此人;北京优品公司多次变更住址;轮动借款合同所标注的借款方如石家庄轮动公司根本就不存在等等。这些情况都反映了各资产端有严重的逃废债迹象,必须采取果断司法措施,防止债务人携款潜逃,为后期追赃挽损带来困难、增加难度,给受害人带来更大的损失。
    二、我们的主要诉求:
    人民警察是人民利益的坚定维护者,是人民群众的保护神,是代表国家同一切损害人民利益的不法分子做斗争的忠诚卫士。鉴于爱钱帮案件案涉金额巨大,受害群众众多的现实以及平台责任人、股东繁多,更替频繁,资产端情况复杂,犯罪手法恶劣、隐蔽、多样,给受害人造成生活上的巨大影响和精神上难以抚平的重大创伤的事实。我们强烈要求:
    1、查清资金流向。资金流向是还原事实真相,查清犯罪事实的基本依据,是返还受害人出资款的根本保证,司法机关办案应认真执行“两高一部”的明确指示,以查清所有资金流向为着力点,排除万难,理清流水,明确大家的钱究竟去了哪里?应由谁返还?分别返还多少?
    2、坚决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为受害群众追赃挽损是司法机关办理p2p案件最主要目标之一,也是广大受害群众热切盼望的全部希望之所在。我们衷心地恳求检察院在办理此案时要以追赃挽损为最高目标,协同经侦和法院一道,倾听受害群众之呼声,深解受害群众之苦难,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让所有参与侵吞人民群众血汗钱的不法分子和借钱不还的失信老赖,全部吐出本属于我们的血汗钱,对于因资金去向不明部分责令平台负责人、历任董事长、法人、各股东、股东企业负责兜底补偿。
    3、明确定性诈骗。改定爱钱帮案件由非法吸收公众财产罪为集资诈骗罪。司法机关确定案件性质,应以犯罪事实、犯罪目的和给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金额大小依法定性,爱钱帮案件无论从平台自身自融、l计划合同欺骗还是从各资产端尤其是具有债权转让标的资产端或加盟商、担保公司的合同欺骗,都能判定,其中具备集资诈骗的定性标准,应改定集资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严惩。
    此致,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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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沈杰

    爱钱帮案件犯罪线索及诉求书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我们是爱钱帮案件受害人,现向贵院反映爱钱帮平台负责人、股东、资产端、爱车帮及其加盟商犯罪问题线索,热切期盼检察院能够严肃对待案情,认真审核甄别,还原事实真相,查清资金流向,依法惩治罪犯,全力追赃挽损,为受害群众主持公道,为社会公平主持正义!
    一、问题线索:
    1、爱钱帮前任董事长张培峰涉嫌犯有虚假出资罪。张培峰是爱钱帮B轮融资方,2017年7月,他以“个人身份”投资5亿元,在爱钱帮持股比例占到70%,成为爱钱帮最大股东,并任董事长。但我们从多方了解到,其5亿融资款并未全部到位。其行为涉嫌构成虚假出资罪。请检察院查清张培峰所谓5亿融资款去向,并依法追缴,作为平台优先返还受害群众的出借款。
    2、爱钱帮现任董事长陆复斌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爱钱帮平台在2018年7月初,高调宣称,陆复斌携3亿个人资金“豪礼”加入B+轮融资,入主爱钱帮,占股42%,接替张培峰任董事长。2018年7月19日陆复斌突然宣布撤出融资计划,不再担任爱钱帮任何职务,此行为没有经过董事会开会研究,没有在工商局备案变更,应为无效。至今,陆复斌3亿元资金去向不明。如果3亿资金没有到位,或3亿资金到位后又被陆复斌私自撤回,则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另外,有媒体报道,张培峰已把陆复斌出资购买张培峰个人股份的3亿资金拿走,张培峰在爱钱帮占股已成为28%。请检察院查清陆复斌所谓3亿元B+轮融资款去向,是否属于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如果该3亿资金已被张培峰拿走,应依法追缴,并优先返还受害群众。
    3、深圳优卡与优速两公司与张培峰关系密切,其巨额待偿资金去向不明。爱钱帮官网显示,债权转让项目区内,消费金融项目的债权回购方,均为深圳优卡南方能源有限公司,而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深圳市森然大实业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张培峰曾在2014年6月16日前,任森然大实业公司的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目前,深圳优卡待偿资金4.26亿元,但是其诉前返还资金接近枯竭,该笔资金去向与张培峰有没有关系?以张奇的名义,由深圳优卡能源和深圳优速物流两个公司担保、从平台借出的5.66亿元资金究竟去了哪里?应予彻底查清,依法予以追偿。
    4、爱车帮虚假标众多,不良资产偿还难度大,爱钱帮爆雷前紧急剥离爱车帮,疑似剥离不良资产。爱钱帮所属的全资子公司爱车帮,2018年7月11日,在平台爆雷前几天,被剥离卖掉,该行为是否属于转移不良资产?爱车帮业务经理叶天宇所言:陆复斌以“资产与资金剥离,推动爱钱帮公司上市”为由,指示爱车帮工作人员立即办理爱车帮工商变更手续。该言论是否属实,陆复斌对爱车帮剥离是否负有责任,其剥离的真正意图是什么?检察院应予查清。
    5、l计划是爱车帮自融诈骗的铁证。2017年12月1日,爱钱帮平台正式上线了一款“蓄谋已久”的新产品——“l计划”。宣称该产品最大特点是“安全合规、高效透明、便捷省心”,是一款可以集自动智能投标、循环出借、到期转让退出等服务为一体的理财得力助手,是所有爱钱帮人在凛凛冬日为用户奉上的一份厚礼。而打开平台与出借人签订的l计划协议,却发现没有借款人的任何信息,该借款是由平台自主匹配,究竟把钱借给了谁?借了没有?借了多少?不得而知。值得关注的是,在平台爆雷后,平台又急忙拆分l计划,其后果直接导致出借人所借出的资金,被拆分的七零八落;有些合同本是2017年签署,但是法人签字却是李青妮,而李青妮是在2018年7月才任平台法人;资产端元源普慧公司名下有6000万待偿资金被张冠李戴,现查明其中2900多万属于山西君和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其中1000多万资金属于借款人提前还款,早已还清,但平台仍显示没有还款,有1000多万至今没有着落。由以上事实,可以断定,平台所谓l计划实质是一场大骗局,是强迫出借人对爱钱帮平台充分信任基础之上而签订的单方“协议”,是赤裸裸的合同诈骗,是明目张胆的平台自融、自建资金池的铁证,也因此给出借人造成重大损失。检察院应据此认定爱钱帮案件及犯罪嫌疑人犯有集资诈骗罪,应以集资诈骗罪定性、立案起诉。
    6、债权转让协议是违反合同法和担保法的欺诈协议。爱车帮所属27个加盟商共计待偿资金3.9亿,其与出借人所签协议均为债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债权转让人与担保公司有密切关联,疑为都是该担保公司,这是违反担保法的自担保行为,经查其所谓债权转让标大为虚构,子虚乌有,其行为严重违反合同法规定,已构成合同诈骗。目前27家担保公司加盟商大都拒绝诉前返还或返还极少,疑似资金去向不明。请检察院对平台、担保公司和债权出让人依法调查,查清事实真相,搞清资金流向,依法追偿。
    7、北京优品聚众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台待偿资金3520多万元,该公司大都以公司负责人王一的亲戚薛秋香的名义,与出借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中没有借款人任何信息显示,他们却以借款人借款催收难为由加害于出借人,其性质与爱车帮担保公司类同,涉嫌构成合同诈骗和违反担保法有关规定。检察院应依法调查平台、王一和岳秋香,以查清事实,依法追偿所欠资金。
    8、资产端轮动公司,以多个不同的担保公司做担保从平台借款4100多万元,该轮动公司与犯罪嫌疑人王吉涛有密切关联,且从多个平台借款超过10亿元,目前,其诉前返还资金几近枯竭。请检察院查清所有担保公司与轮动公司的关系和交易内幕,认定担保公司的法定担保连带责任,查清从平台所借资金真正去向,予以追偿。
    9、其他资产端如元源普慧、多信、蒲公英等公司承认在平台所签资金,但以催收难为由,诉前返还进度缓慢,状况不断出现。请检察院深入了解情况,督促有关方面采取措施,督导返还。
    二、我们的主要诉求:
    人民检察院是人民利益的坚定维护者,是人民群众的保护神,是代表国家同一切损害人民利益的不法分子做斗争的忠诚卫士。鉴于爱钱帮案件案涉金额巨大,受害群众众多的现实以及平台责任人、股东繁多,更替频繁,资产端情况复杂,犯罪手法恶劣、隐蔽、多样,给受害人造成生活上的巨大影响和精神上难以抚平的重大创伤的事实。我们强烈要求:
    1、必须查清所有资金流向。资金流向是还原事实真相,查清犯罪事实的基本依据,是返还受害人出资款的根本保证,司法机关办案应认真执行“两高一部”的明确指示,以查清资金流向为着力点,排除万难,理清流水,明确大家的钱究竟去了哪里?应由谁返还?分别返还多少?
    2、坚决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为受害群众追赃挽损是司法机关办理p2p案件最主要目标之一,也是广大受害群众热切盼望的全部希望之所在。我们衷心地恳求检察院在办理此案时要以追赃挽损为最高目标,协同经侦和法院一道,倾听受害群众之呼声,深解受害群众之苦难,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让所有参与侵吞人民群众血汗钱的不法分子和借钱不还的失信老赖,全部吐出本属于我们的血汗钱,对于因资金去向不明部分责令平台负责人、历任董事长、法人、各股东、股东企业负责兜底补偿。
    3、改定爱钱帮案件由非法吸收公众财产罪为集资诈骗罪。司法机关确定案件性质,应以犯罪事实、犯罪目的和给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金额大小依法定性,爱钱帮案件无论从平台自身自融、l计划合同欺骗还是从各资产端尤其是具有债权转让标的资产端或加盟商、担保公司的合同欺骗,都能判定,其中具备集资诈骗的定性标准,应改定集资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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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谢勇

    关于提供爱钱帮案件犯罪线索及受害人诉求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警察:
    我们是爱钱帮案件受害人,现向贵经侦反映爱钱帮平台负责人、股东、资产端、爱车帮及其加盟商犯罪问题线索,热切期盼检察院能够严肃对待案情,认真审核甄别,还原事实真相,查清资金流向,依法惩治罪犯,全力追赃挽损,为受害群众主持公道,为社会公平主持正义!
    一、问题线索:
    1、爱钱帮前任董事长张培峰涉嫌犯有虚假出资罪。张培峰是爱钱帮B轮融资方,2017年7月,他以“个人身份”投资5亿元,在爱钱帮持股比例占到70%,成为爱钱帮最大股东,并任董事长。但我们从多方了解到,其5亿融资款并未全部到位。其行为涉嫌构成虚假出资罪。请检察院查清张培峰所谓5亿融资款去向,并依法追缴,作为平台优先返还受害群众的出借款。
    2、爱钱帮现任董事长陆复斌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爱钱帮平台在2018年7月初,高调宣称,陆复斌携3亿个人资金“豪礼”加入B+轮融资,入主爱钱帮,占股42%,接替张培峰任董事长。2018年7月19日陆复斌突然宣布撤出融资计划,不再担任爱钱帮任何职务,此行为没有经过董事会开会研究,没有在工商局备案变更,应为无效。至今,陆复斌3亿元资金去向不明。如果3亿资金没有到位,或3亿资金到位后又被陆复斌私自撤回,则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另外,有媒体报道,张培峰已把陆复斌出资购买张培峰个人股份的3亿资金拿走,张培峰在爱钱帮占股已成为28%。请检察院查清陆复斌所谓3亿元B+轮融资款去向,是否属于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如果该3亿资金已被张培峰拿走,应依法追缴,并优先返还受害群众。
    3、深圳优卡与优速两公司与张培峰关系密切,其巨额待偿资金去向不明。爱钱帮官网显示,债权转让项目区内,消费金融项目的债权回购方,均为深圳优卡南方能源有限公司,而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深圳市森然大实业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张培峰曾在2014年6月16日前,任森然大实业公司的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目前,深圳优卡待偿资金4.26亿元,但是其诉前返还资金接近枯竭,该笔资金去向与张培峰有没有关系?以张奇的名义,由深圳优卡能源和深圳优速物流两个公司担保、从平台借出的5.66亿元资金究竟去了哪里?应予彻底查清,依法予以追偿。
    4、爱车帮虚假标众多,不良资产偿还难度大,爱钱帮爆雷前紧急剥离爱车帮,疑似剥离不良资产。爱钱帮所属的全资子公司爱车帮,2018年7月11日,在平台爆雷前几天,被剥离卖掉,该行为是否属于转移不良资产?爱车帮业务经理叶天宇所言:陆复斌以“资产与资金剥离,推动爱钱帮公司上市”为由,指示爱车帮工作人员立即办理爱车帮工商变更手续。该言论是否属实,陆复斌对爱车帮剥离是否负有责任,其剥离的真正意图是什么?检察院应予查清。
    5、l计划是爱钱帮自融诈骗的铁证。2017年12月1日,爱钱帮平台正式上线了一款“蓄谋已久”的新产品——“l计划”。宣称是爱钱帮人在凛凛冬日为用户奉上的一份厚礼。而打开平台与出借人签订的l计划协议,却发现没有借款人的任何信息,该借款是由平台自主匹配,究竟把钱借给了谁?借了没有?借了多少?不得而知。值得关注的是,在平台爆雷后,平台又急忙拆分l计划,其后果直接导致出借人所借出的资金,被拆分的七零八落;有些合同本是2017年签署,但是法人签字却是李青妮,而李青妮是在2018年7月才任平台法人;资产端元源普慧公司名下有6000万待偿资金,据该公司负责人曹志伟讲是被张冠李戴,现查明其中2900多万属于山西君和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其中1000多万资金属于借款人提前还款,早已还清,但平台仍显示没有还款,有1000多万至今没有着落。由以上事实,可以看到,平台所谓l计划实质是一场大骗局,是强迫出借人对爱钱帮平台充分信任基础之上而签订的单方“协议”,是赤裸裸的合同诈骗,是明目张胆的平台自融、自建资金池的铁证,也因此给出借人造成重大损失。检察院应据此认定爱钱帮案件及犯罪嫌疑人犯有集资诈骗罪,应以集资诈骗罪定性、立案起诉。
    6、债权转让协议是违反合同法和担保法的欺诈协议。爱车帮所属27个加盟商共计待偿资金3.9亿,其与出借人所签协议均为债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债权转让人与担保公司有密切关联,疑为都是该担保公司,这是违反担保法的自担保行为,经查其所谓债权转让标大为虚构,子虚乌有,其行为严重违反合同法规定,已构成合同诈骗。另外,爱钱帮爆雷后平台与各资产端对账显示,账目金额差距较大,有的甚至不承认借款,从与陕西海纳的对账中发现,打到海纳员工也是放贷人张宇个人账户上的钱,回流到爱车帮总经理林博涵和栗建生等个人账户,这也说明所谓债权转让标根本不存在。目前,27家担保公司加盟商大都拒绝诉前返还或返还极少,疑似资金去向不明。请检察院对平台、担保公司和债权出让人依法调查,查清事实真相,搞清资金流向,依法追偿。
    7、优品的犯罪事实。北京优品聚众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台待偿资金3520多万元,该公司大都以公司负责人王一的亲戚岳秋香的名义,与出借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中没有借款人任何信息显示,他们却以借款人借款催收难为由加害于出借人,其性质与爱车帮担保公司类同,涉嫌构成合同诈骗和违反担保法有关规定。检察院应依法调查平台、王一和岳秋香,以查清事实,依法追偿所欠资金。
    8、轮动的犯罪事实。资产端轮动公司,以多个不同的担保公司做担保从平台借款4100多万元,该轮动公司与犯罪嫌疑人王吉涛有密切关联,且从多个平台借款超过10亿元,目前,其诉前返还资金几近枯竭。请检察院查清所有担保公司与轮动公司的关系和交易内幕,认定担保公司的法定担保连带责任,查清从平台所借资金真正去向,予以追偿。
    9、其他资产端的情况。如元源普慧、多信、蒲公英等公司承认在平台所签资金,但以催收难为由,诉前返还进度缓慢,状况不断出现。请检察院深入了解情况,督促有关方面采取措施,督导返还。
    10、各资产端诉前返还进展缓慢,有股东变更、恶意逃废债、转移资产的重大嫌疑。平台爆雷后,陆复斌曾与各资产端协商出台了,由各资产端分2年期、每月按先低后高的比例、来分别兑付的“兑付方案”,各资产端分别承诺承认所欠债务,表示认真按方案执行。但是,该方案兑付6个月后即今年以来,基本陷于停顿,有的表面是在兑付,实质就是以兑付为幌子,故意拖延。如轮动和车帮的资产端每月兑付0.1%,有的被害人每月收到兑付款0.15元、1元、2元,使大家受到了资产端的任意戏弄和极大侮辱。我们追踪各资产端情况,发现深圳优卡公司正在变更股东;北京爱车帮已经变更了股东和法人,把爱车帮卖给了营口的一家公司;爱车帮加盟商河北汇城变更了住址;爱车帮加盟商大连鑫盛公司楼去人空;爱车帮吉林永利公司地址查不到;爱车帮多个加盟商属于皮包公司,根本查无此人;北京优品公司多次变更住址;轮动借款合同所标注的借款方如石家庄轮动公司根本就不存在等等。这些情况都反映了各资产端有严重的逃废债迹象,必须采取果断司法措施,防止债务人携款潜逃,为后期追赃挽损带来困难、增加难度,给受害人带来更大的损失。
    二、我们的主要诉求:
    人民警察是人民利益的坚定维护者,是人民群众的保护神,是代表国家同一切损害人民利益的不法分子做斗争的忠诚卫士。鉴于爱钱帮案件案涉金额巨大,受害群众众多的现实以及平台责任人、股东繁多,更替频繁,资产端情况复杂,犯罪手法恶劣、隐蔽、多样,给受害人造成生活上的巨大影响和精神上难以抚平的重大创伤的事实。我们强烈要求:
    1、查清资金流向。资金流向是还原事实真相,查清犯罪事实的基本依据,是返还受害人出资款的根本保证,司法机关办案应认真执行“两高一部”的明确指示,以查清所有资金流向为着力点,排除万难,理清流水,明确大家的钱究竟去了哪里?应由谁返还?分别返还多少?
    2、坚决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为受害群众追赃挽损是司法机关办理p2p案件最主要目标之一,也是广大受害群众热切盼望的全部希望之所在。我们衷心地恳求检察院在办理此案时要以追赃挽损为最高目标,协同经侦和法院一道,倾听受害群众之呼声,深解受害群众之苦难,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让所有参与侵吞人民群众血汗钱的不法分子和借钱不还的失信老赖,全部吐出本属于我们的血汗钱,对于因资金去向不明部分责令平台负责人、历任董事长、法人、各股东、股东企业负责兜底补偿。
    3、明确定性诈骗。改定爱钱帮案件由非法吸收公众财产罪为集资诈骗罪。司法机关确定案件性质,应以犯罪事实、犯罪目的和给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金额大小依法定性,爱钱帮案件无论从平台自身自融、l计划合同欺骗还是从各资产端尤其是具有债权转让标的资产端或加盟商、担保公司的合同欺骗,都能判定,其中具备集资诈骗的定性标准,应改定集资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严惩。
    此致,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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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高文丽

    我是爱钱帮平台受害人。在平台投资近30万.平台7.20日清盘后公告称,投资人本金分24次返还.结果七个月过去.所有资产短都耍赖.各种理由拒不还钱。借款人投诉无门。资产端各种方愚弄搪塞政府。希望政府和相关部门严惩老赖。追回百姓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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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蔷薇

    我是爱钱帮出借人受害者,在平台投资7.3万元,平台7月20日清盘公告后,我们出借入综合各方信息,发现平台无法兑现,荐在虚假信息,此举不仅视广大出借人的利益不顾,更加表现出平台欺骗广大出借人的本性,便广大出借人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在此恳请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及时立案侦查 以维持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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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康丹丹

    爱钱帮案件犯罪线索及诉求书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我们是爱钱帮案件受害人,现向贵院反映爱钱帮平台负责人、股东、资产端、爱车帮及其加盟商犯罪问题线索,热切期盼检察院能够严肃对待案情,认真审核甄别,还原事实真相,查清资金流向,依法惩治罪犯,全力追赃挽损,为受害群众主持公道,为社会公平主持正义!
    一、问题线索:
    1、爱钱帮前任董事长张培峰涉嫌犯有虚假出资罪。张培峰是爱钱帮B轮融资方,2017年7月,他以“个人身份”投资5亿元,在爱钱帮持股比例占到70%,成为爱钱帮最大股东,并任董事长。但我们从多方了解到,其5亿融资款并未全部到位。其行为涉嫌构成虚假出资罪。请检察院查清张培峰所谓5亿融资款去向,并依法追缴,作为平台优先返还受害群众的出借款。
    2、爱钱帮现任董事长陆复斌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爱钱帮平台在2018年7月初,高调宣称,陆复斌携3亿个人资金“豪礼”加入B+轮融资,入主爱钱帮,占股42%,接替张培峰任董事长。2018年7月19日陆复斌突然宣布撤出融资计划,不再担任爱钱帮任何职务,此行为没有经过董事会开会研究,没有在工商局备案变更,应为无效。至今,陆复斌3亿元资金去向不明。如果3亿资金没有到位,或3亿资金到位后又被陆复斌私自撤回,则涉嫌犯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另外,有媒体报道,张培峰已把陆复斌出资购买张培峰个人股份的3亿资金拿走,张培峰在爱钱帮占股已成为28%。请检察院查清陆复斌所谓3亿元B+轮融资款去向,是否属于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如果该3亿资金已被张培峰拿走,应依法追缴,并优先返还受害群众。
    3、深圳优卡与优速两公司与张培峰关系密切,其巨额待偿资金去向不明。爱钱帮官网显示,债权转让项目区内,消费金融项目的债权回购方,均为深圳优卡南方能源有限公司,而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深圳市森然大实业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张培峰曾在2014年6月16日前,任森然大实业公司的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目前,深圳优卡待偿资金4.26亿元,但是其诉前返还资金接近枯竭,该笔资金去向与张培峰有没有关系?以张奇的名义,由深圳优卡能源和深圳优速物流两个公司担保、从平台借出的5.66亿元资金究竟去了哪里?应予彻底查清,依法予以追偿。
    4、爱车帮虚假标众多,不良资产偿还难度大,爱钱帮爆雷前紧急剥离爱车帮,疑似剥离不良资产。爱钱帮所属的全资子公司爱车帮,2018年7月11日,在平台爆雷前几天,被剥离卖掉,该行为是否属于转移不良资产?爱车帮业务经理叶天宇所言:陆复斌以“资产与资金剥离,推动爱钱帮公司上市”为由,指示爱车帮工作人员立即办理爱车帮工商变更手续。该言论是否属实,陆复斌对爱车帮剥离是否负有责任,其剥离的真正意图是什么?检察院应予查清。
    5、l计划是爱车帮自融诈骗的铁证。2017年12月1日,爱钱帮平台正式上线了一款“蓄谋已久”的新产品——“l计划”。宣称该产品最大特点是“安全合规、高效透明、便捷省心”,是一款可以集自动智能投标、循环出借、到期转让退出等服务为一体的理财得力助手,是所有爱钱帮人在凛凛冬日为用户奉上的一份厚礼。而打开平台与出借人签订的l计划协议,却发现没有借款人的任何信息,该借款是由平台自主匹配,究竟把钱借给了谁?借了没有?借了多少?不得而知。值得关注的是,在平台爆雷后,平台又急忙拆分l计划,其后果直接导致出借人所借出的资金,被拆分的七零八落;有些合同本是2017年签署,但是法人签字却是李青妮,而李青妮是在2018年7月才任平台法人;资产端元源普慧公司名下有6000万待偿资金被张冠李戴,现查明其中2900多万属于山西君和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其中1000多万资金属于借款人提前还款,早已还清,但平台仍显示没有还款,有1000多万至今没有着落。由以上事实,可以断定,平台所谓l计划实质是一场大骗局,是强迫出借人对爱钱帮平台充分信任基础之上而签订的单方“协议”,是赤裸裸的合同诈骗,是明目张胆的平台自融、自建资金池的铁证,也因此给出借人造成重大损失。检察院应据此认定爱钱帮案件及犯罪嫌疑人犯有集资诈骗罪,应以集资诈骗罪定性、立案起诉。
    6、债权转让协议是违反合同法和担保法的欺诈协议。爱车帮所属27个加盟商共计待偿资金3.9亿,其与出借人所签协议均为债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债权转让人与担保公司有密切关联,疑为都是该担保公司,这是违反担保法的自担保行为,经查其所谓债权转让标大为虚构,子虚乌有,其行为严重违反合同法规定,已构成合同诈骗。目前27家担保公司加盟商大都拒绝诉前返还或返还极少,疑似资金去向不明。请检察院对平台、担保公司和债权出让人依法调查,查清事实真相,搞清资金流向,依法追偿。
    7、北京优品聚众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台待偿资金3520多万元,该公司大都以公司负责人王一的亲戚薛秋香的名义,与出借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中没有借款人任何信息显示,他们却以借款人借款催收难为由加害于出借人,其性质与爱车帮担保公司类同,涉嫌构成合同诈骗和违反担保法有关规定。检察院应依法调查平台、王一和岳秋香,以查清事实,依法追偿所欠资金。
    8、资产端轮动公司,以多个不同的担保公司做担保从平台借款4100多万元,该轮动公司与犯罪嫌疑人王吉涛有密切关联,且从多个平台借款超过10亿元,目前,其诉前返还资金几近枯竭。请检察院查清所有担保公司与轮动公司的关系和交易内幕,认定担保公司的法定担保连带责任,查清从平台所借资金真正去向,予以追偿。
    9、其他资产端如元源普慧、多信、蒲公英等公司承认在平台所签资金,但以催收难为由,诉前返还进度缓慢,状况不断出现。请检察院深入了解情况,督促有关方面采取措施,督导返还。
    二、我们的主要诉求:
    人民检察院是人民利益的坚定维护者,是人民群众的保护神,是代表国家同一切损害人民利益的不法分子做斗争的忠诚卫士。鉴于爱钱帮案件案涉金额巨大,受害群众众多的现实以及平台责任人、股东繁多,更替频繁,资产端情况复杂,犯罪手法恶劣、隐蔽、多样,给受害人造成生活上的巨大影响和精神上难以抚平的重大创伤的事实。我们强烈要求:
    1、必须查清所有资金流向。资金流向是还原事实真相,查清犯罪事实的基本依据,是返还受害人出资款的根本保证,司法机关办案应认真执行“两高一部”的明确指示,以查清资金流向为着力点,排除万难,理清流水,明确大家的钱究竟去了哪里?应由谁返还?分别返还多少?
    2、坚决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为受害群众追赃挽损是司法机关办理p2p案件最主要目标之一,也是广大受害群众热切盼望的全部希望之所在。我们衷心地恳求检察院在办理此案时要以追赃挽损为最高目标,协同经侦和法院一道,倾听受害群众之呼声,深解受害群众之苦难,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让所有参与侵吞人民群众血汗钱的不法分子和借钱不还的失信老赖,全部吐出本属于我们的血汗钱,对于因资金去向不明部分责令平台负责人、历任董事长、法人、各股东、股东企业负责兜底补偿。
    3、改定爱钱帮案件由非法吸收公众财产罪为集资诈骗罪。司法机关确定案件性质,应以犯罪事实、犯罪目的和给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金额大小依法定性,爱钱帮案件无论从平台自身自融、l计划合同欺骗还是从各资产端尤其是具有债权转让标的资产端或加盟商、担保公司的合同欺骗,都能判定,其中具备集资诈骗的定性标准,应改定集资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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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魏振宇

    我是爱钱帮出借人受害者,在平台投资5.2501万元,平台7月20日清盘公告后,我们出借入综合各方信息,发现平台无法兑现,荐在虚假信息,此举不仅视广大出借人的利益不顾,更加表现出平台欺骗广大出借人的本性,便广大出借人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在此恳请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及时立案侦查 以维持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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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魏振宇

    我是爱钱帮出借人受害者,在平台投资52501元,平台7月20日清盘公告后,我们出借入综合各方信息,发现平台无法兑现,荐在虚假信息,此举不仅视广大出借人的利益不顾,更加表现出平台欺骗广大出借人的本性,便广大出借人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在此恳请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及时立案侦查 以维持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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