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和10日(今天)上午,嘉兴南湖区人民法院和嘉兴市人民法院先后对饭饭金服案开庭审理并宣判。



庭审视频:
http://m.zj.sifayun.com/play/vod?id=10583845&courtId=1109
具体到12月7日的刑事案件中查找,很容易。
7号的庭审已经判决,具体结果如下:
①王大兵: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5万元。
②常法正: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③景弈: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④徐忠德: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⑤李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⑥郑晓杰: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⑦胡淑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以上,退赃款总额:434.8万元。
继续追缴:
王大兵:非法所得90万元;
常法正:832.31万元。
退赃和追缴依法执行后,按损失比例发还给全体被害人。

今天,有其他投友电话咨询了中院,得到的答复是庄战英(化名张碧粉)被判处无期徒刑,陈良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根据之前了解的情况,汪凯被另案处理。
后续如果有其他信息,我们将及时告知大家。另外,我们认为判决只是结束了刑事责任的追究,后面可能会有二审(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服一审判决)。至于大家关注的回款,还需要继续关注。